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3(1/5)

大陆南部,精灵之森。

今晚的月色很美,不时飘过的云朵使得月色都带上了若隐若现的羞怯,朦胧而温柔。

沐浴在月光下的每一片树叶,都透着别样的生机。

森林里飘荡着悠扬的歌声与琴声,精灵们在树下,围坐在篝火旁,欢笑着、歌唱着,享受属于他们的夜晚。

特丽莎今晚没有去参加其他精灵的晚会,而是坐在自己的树屋里,皱着眉头听远方传来的通讯。

作为精灵族这一辈里歌声最为动听的女性,几年前大家都认为她迟早会与精灵王子伊修斯在一起,但是如今,所有人都对此闭口不言,她在族内的地位也显得有些尴尬。

好在精灵的生命足够悠长,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迟早会遗忘那件事,女性精灵里只有她与森林之心的共鸣度最高,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从传承的角度来看,她是最合适的下任精灵王的伴侣人选。

“那件事”带来的创伤迟早会愈合,伊修斯会选择她的。

今晚伊修斯同样没有去参加宴会,据特丽莎所知,他应该在族内的祭殿内,跟着长老学习精灵族的秘术。

自从“那件事”发生以来,伊修斯变得更像是“精灵王子”了,他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学习上,祭殿、图书馆、授课室……他忙碌于学习,甚至很少回到自己的树屋,不再与其他精灵玩闹,即使和他打招呼也只会微微颔首,连一丝笑意都没有。

长老们既为他的刻苦而欣慰,又清楚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惋惜又感慨,不过,这是伊修斯自己的选择,又有益于精灵族的未来,他们自然不会阻止。

“特丽莎大人?”通讯里的男人又喊了她一声。

特丽莎揉了揉眼尾:“我在听。

”她的姨母和人类结成了伴侣,虽然如今已经去世,但是遗留下来的混血种,跟她这一条精灵族的支系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定期会传讯交流,也会不时送些人族的东西过来。

作为回报,特丽莎所在的支系也会提供一些精灵之森的特产给他们,像是他们需要的精灵之森里的药草,最近也提供一些工艺品,人族对那些很是追捧。

他们凭借这些,在人族的王国里过得很不错——这样也好,哪怕是混血种,也有着同样的血脉,互相扶持才是最好的。

通讯里的这个男人,论辈分似乎是她的……侄子?人族和精灵族的寿命长短区别太大,她才刚成年不久,她的侄子却已经步入中年,好像还有不少子嗣。

结束了惯例的问候,男人犹豫了一下,想到前天发生的“怪事”,到底是犹豫着问道:“特丽莎大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下……” 他迟疑着问道:“如今有被森林之心庇佑的人族吗?伤害到那位人族的话,就会被剥夺精灵的血脉?” “没有。

”特丽莎回答得很干脆,“受森林之心庇佑本来就是非常少有的事,更何况不是精灵而是人族被庇佑,至少在我的印象里,近百年来没有这样的人类。

” 男人松了一口气,不过,即使通过与精灵的贸易一路爬上了新兴贵族的位置,他骨子里也是个谨慎小心的商人,因此,他多补充了几句:“是这样的,我的儿子遇到了一位黑色头发、棕色眼睛的女性,因为一些私人恩怨,儿子他试图收买她。

然而,负责此事的护卫被轻易放倒了,对方还留下了‘如有下次,剥夺血脉’这句话,称自己是‘受庇佑之人’……” 特丽莎本想说到底是谁敢说出这种大话,但是黑发棕眼这个相貌特征,让她有些熟悉。

她愣了几秒,男人见她不说话,还以为是自己的胡话惹得特丽莎不快,又连忙说道:“抱歉,是我想……” “等等!”特丽莎抬高了声音,她的脸色苍白起来,心脏更是跳动得异常剧烈。

她想起来了!那个黑发棕眼的女人!那个至今没人敢在伊修斯面前提起的人族! 如果是她、如果她还活着,献祭自身化解了瘴气、拯救了森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领主沉迷搞基建[穿书]

夏佐伊因系统穿越到一本以中古西幻不现实向为背景的小说中,成了一个漂亮精致的小领主。 性别男,爱好男,文里是炮灰。 在女主玛丽苏光环的照耀下,为了推动剧情发展不断脑残,最终被定罪并受绞刑痛苦而死。 穿过来后,夏佐伊摸着白嫩的脖子想,我死都不搞gay,我搞基建。 谈恋爱不如基建!请让我独自美丽!谢谢! 教皇/公爵/领袖:我们同意了吗? 这里,上层人士与下层人士阶级分明,等级制度森严。 这里,食/

三界解忧大师

纪晗一觉醒来,感觉谁都欠他的 应该是有什么原因,但他想不起来 于是他开了间解忧铺,打人打鬼打神,日天日地日三界 凡人来求,贡献一缕记忆便可 鬼神来求,那就要付很多很多的酬金 微府老大:天帝,纪晗乱收费,不给就打 天帝:给吧给吧,不够的话来天上打欠条 白无常:阎王殿下,纪晗看上你最喜欢的赤名岩了 阎王:给给给,只要让他走,要什么都给 阎王:纪晗这人奸诈贪婪,你就不觉得他有点什么? 绍原沉思片/

恶毒男配不争了[重生]

生前,晏暠一直不明白,明明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何父母总是偏爱弟弟,把所有好的都给他,无论自己做什么都得不到关注。 越是如此,晏暠便越是难受,越是不平,于是处处都和弟弟争。只要是弟弟想要做的事情,他也去做,并且做的更好。 但明明他才是做的更好的那个人,却始终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父母,老师,同学,朋友望着他的眼神都是嫌弃的,说他善妒,自私,喜欢抢别人东西。 一直到死,晏暠才明白,他抢的是主角/

逢青

赵逢青跟江琎的那一晚,有悲也有喜。 悲的是,她的纯贞没了。 喜的是,她也可以讲一个谁年轻时没爱过个把人渣的故事。 这是一个小太妹和尖子生的故事。 /

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叶令蔚穿成书里一个有心脏病的炮灰,因为从小身娇体弱,自卑敏感,即使小心谨慎,也还是个万人厌 他大哥吃住都在公司,除了让助理按时打钱以外连句多余的话都不跟他说 他二哥沉迷于赛车,更加懒得管叶令蔚死活 班主任嫌弃他成绩班级后腿让他坐垃圾桶边上 平时对他好的兄弟在背后一口一个病秧子 喜欢的人把他当备胎,实际上心里有个白月光 穿过来的叶令蔚:好惨 穿书过来,叶令蔚不再是叶令蔚,一改以前曲意逢迎,娇/

拎起那只兔耳朵

桑攸八岁时,家里曾住进过一个陌生的漂亮小哥哥,离别时,桑攸哭得喘不过气来,他给桑攸擦干眼泪,哄她说会有重逢的时候。 高中,桑攸搬家,转学。 她抬眸,在教室里撞上一双漆黑冷戾的眸子。 印象里那个温柔隽秀的小哥哥到哪里去了? 直到后来,学校文艺汇演,她被他堵在后台,昏光线昏暗,少年修长的手指拎起她颊侧一只软软的兔耳朵,语气慵懒,你躲我? 当年分开时,哭着说要嫁我的是谁? 桑攸,?! 瑟瑟发抖。/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