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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没有地形地势,旷野找路就转向两眼一抹黑。
这还打个屁的仗啊?这个属于天赋,他没有。
要不是穿越大神没给他金手指,他犯得着来抱小姨妈的金大腿吗? 可没人告诉他小姨妈是个外表白幼美、内心傻白甜,亲爹死了除了伤心哭昏,她就再没有为别的事去担心。
这算什么?金大腿养成吗?要是有本事养一个金大腿,他还用愁吗?早就自己养成自己了! 就很惨! 公孙佳太同情这个外甥了——余盛的爷爷是公孙昂生前的部将,一家子都是武将,打仗不认路,没法承袭祖业,那是挺惨的。
公孙佳怜悯地看着外甥,从小桌上拿了块糕点递到余盛唇前:“别哭啦,来,这个很好吃的。
” 余盛不想吃,握着她的手指往一边移,被冰凉的指尖冻得一哆嗦,眼泪真的掉了下来:金大腿这身体是真的不好啊!不是装病蛰伏QAQ我的命好苦。
公孙佳把糕点塞了进去:“小孩子想太多的事情会变傻的,去玩吧。
” 完了,连声音都柔柔软软,一点气势也没有。
余盛叼着个梅花糕仰脸看着小姨,沮丧极了。
公孙佳想起来拿帕子给他擦掉眼泪,又把一个小葫芦放到小布老虎上:“这个也给你,你玩给我看。
” 余盛绝望了,拿脑袋往葫芦上一磕,啪,葫芦掉到了地上,一路滚到了门口。
余盛捧着小布老虎去追葫芦,葫芦被门槛阻了一阻,停了下来。
余盛弯下腰,一时想不起来要怎么在“两手捧着东西”的情况下把葫芦拣起来,定格在了这个傻乎乎的动作上。
门开了,白色的衣摆、黑色的靴子映入了余盛的眼帘。
余盛抬起头,来人太高,靠得太近,他看不清人脸。
公孙佳看到来人,唤了一声:“表哥。
” 钟源单手将余盛拎直:“这是普贤奴?”小男孩儿捧着布老虎、叼着梅花糕,脸上还有泪痕,看看他、看看地上的小葫芦。
就蠢。
公孙佳道:“是阿姐的儿子,大名叫余盛,小孩儿怪有趣的。
” 钟源看多了奇奇怪怪的愚蠢的侄子辈,对他也不惊讶:“来人,把小郎君送给他母亲。
葫芦给他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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