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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晨歌走进了瑰拉的别墅,里头没有开灯,只点了一盏蜡烛。
好在同为吸血鬼,楚晨歌拥有良好的夜视能力。
她感受到某个角落似乎有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便循着味道走了过去。
烛火下,陈雨桐正坐在瑰拉的腿上,瑰拉的獠牙抵在了她的脖颈处。
楚晨歌打了个响指,别墅的水晶灯一下子亮了起来。
进食被打断,瑰拉明显有些不满。
突如其来的光亮让她不得不眯着眼睛,却又舍不得收回獠牙。
“把无辜的人类变成血仆,你是不是违反规则了。
” 吸血鬼能在人类世界生存的前提就是不能够伤害人类,瑰拉这么做,明显不合规矩。
瑰拉抬起头,可她怀中的女人明显有些不满足。
瑰拉揽住陈雨桐的腰,她的嘴角还残留这鲜血,笑起来勾人心魄。
“夜歌,你好好看看,她可不无辜。
她自愿把灵魂献祭给我,只为了利用我对付你和那个人类。
” 说完,瑰拉再次低下头,咬住了陈雨桐的手腕。
变成血仆的陈雨桐丝毫感觉不到疼痛,相反,这种感觉让她不自觉呻、吟。
楚晨歌有些嫌弃地侧过头,不想看这一幕。
她不明白为什么瑰拉总执着于叫自己从前的名字,她懒得纠正,而是认真地问:“我和你,以前真的认识吗?” 楚晨歌对于感情有着异乎常人的洁癖,她不喜欢随便的人。
瑰拉的所作所为,让楚晨歌没办法把她当朋友,更别说爱人。
正在吸食鲜血的瑰拉听楚晨歌这么问,身子明显一顿,她用力咬住怀里的人,直到那人脸色惨白,她才松口。
“呵,卑贱的人类。
” 瑰拉狠狠将陈雨桐推开,“滚。
” 从前,陈雨桐必然不会受这种委屈,但此刻,她却乖顺地退下。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瑰拉站起身,围着楚晨歌转了一圈。
她感觉到楚晨歌身上沾染了人类的味道,原本妩媚的神态被愤怒取代,“就算你不记得我了,可你要知道,你的胸腔里,跳动的是我的心脏。
我们本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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