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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的世界观里,精灵分为两种,纯血和混血。
顾名思义,纯血精灵才是真正的精灵,他们容貌俊美、寿命极长,和《指O王》里的精灵类似,是最接近于神明的完美物种。
而混血精灵呢,自然是精灵与其他种族混血而产生的新种族,他们有着和纯血精灵一样的尖耳朵,以及类似的文化背景和亲近的关系,但他们不住在银山脉上,而是居住在其他深山森林里,或者游离在人类社会边沿,成为盗贼或者佣兵。
加文和纯血精灵的关系不错,说不定可以收编混血精灵的部落呢。
“这确实可行,”加文有自己的主意,“容我想想,这件事可以放在明日与沃恩子爵见面之后从长计议。
” 与贵族见面啊…… 第二天,沃恩子爵如约而至。
偏远的村落自打出现起就没接待过如此数量、如此高贵的来客。
浩浩荡荡的军队步入朴素简陋的村庄,打头的是两匹高大骏马——分别属于沃恩子爵和他的儿子威廉·沃恩。
和昨日不同,为了迎接拯救世界的英雄,子爵和他的继承人全部换上了正式的铠甲。
四十来岁的沃恩子爵有些发福了,身材走样之后,穿着铠甲有些滑稽,全然没有了年轻时的风采。
而威廉·沃恩不一样。
一身银色铠甲的青年无愧于他那张漂亮的脸,制式实用又简洁的盔甲起到了很好的映衬作用,端正的面孔更显高贵。
在黑卷发之下,威廉少爷剑眉微蹙,可谓是器宇轩昂。
然而再怎么气派,也气派不过游戏的唯一主角。
加文·韦斯特站在低矮的木屋门前,他还是那身看似破旧的黑色皮甲,一人高的大剑随意地搭在肩头,红发扎成一束散在脑后,完全没有遮盖脸颊下巴上胡茬的意思。
他就像是个随处可见的佣兵或者赏金猎人,但没人敢轻视他——加文身上的皮甲是由大陆最后一条龙的龙皮所造,通体漆黑的大剑更是曾经属于神明的武器。
越是伤痕累累,越是衣着破旧,就越证明他的经历丰富,深不可测。
看到沃恩子爵时,加文不过是随意一抬眼,其中悍然的威严和身进百战的气场却足以盖过所有贵族气派。
“利亚姆,”加文盯着马上的沃恩子爵,一勾嘴角,“很久不见。
” 已然有了小肚子的沃恩子爵怒目圆瞪:“加文·韦斯特,你这个畜生!” 艾拉:????? 她和爱尔都被突如其来的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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