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志还是被虎杖拍的差点没给跪下去,虽然似乎稍微掌握了咒力的使用方法很兴奋,但是一想起刚才居然脑袋一热跟着乙骨前辈就和诅咒对A了上去。
夏目只觉得一阵后怕腿软,还有从楼梯上滚下来后全身发痛。
虎杖扶住了夏目:“没事吧?!” 而边上乙骨忧太恭恭敬敬的将斧头递给了冥冥,只见冥冥很轻易的挥起了那个对乙骨来说有些沉重的斧头,甩掉上面咒灵的血,冥冥将其装进了大提琴箱子中。
毕竟体育场还在开着演唱会,万一有人看见,可能直接要报警了。
“非,非常感谢你,冥小姐。
”退出了战斗状态,乙骨又恢复了平常那副有些瑟缩怯懦的样子。
冥冥看了眼乙骨身后的祈本里香,说道:“不,没什么。
” 里香因为刚才的战斗有些兴奋,面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女性显露出了十足的敌视,乙骨连忙鞠躬,“不,如果不是您把武器接给我们,我们可能就......就死在这了。
” 想起自己被诅咒扇的那一巴掌,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意外的没啥事,不仅没啥事而且还真的啥事没有,但是一想起直面诅咒的恐惧,乙骨也十分后怕,他紧张的抓着自己的手指,“总之多谢了!” 冥小姐看了眼和虎杖交谈的夏目,心情很好,“嘛,我先回去了,你们也赶紧找个地方涮涮吧。
” “啊......”被冥小姐这么一提醒,乙骨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的血,有咒灵的,但是大部分都是自己的,被咒灵那一巴掌扇出来的。
夏目闻言也看了看自己,虽然身上基本是擦伤,但是身上沾了不少乙骨的血,乙骨和夏目这两人往刚才乙骨倒地的地方一站,妥妥凶杀现场了。
虽然也打了咒灵两拳三脚,但是虎杖倒是没啥事。
夏目一脸惊慌,“糟了,我可不能这样回家!” 平常只是被妖怪追,身上脏了点,但是这次直接一身血,这要是回日野家,怕是直接给他警察局二进宫了。
乙骨弱弱的说:“我也......” 别说了,乙骨一脸的血,比谁都吓人。
虎杖伸手指向自己,问道:“要不来我家吧,虽然有点狼狈,但是只要好好解释爷爷不会介意的!”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