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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在古代从来就是重要的军事物资,马匹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机动速度、战斗力,从赵武灵王开始学习胡服骑射手,骑兵更是开始取代战车,成为左右战场胜负的王者。
汗血马耐力极强,一整天不喝水带上骑士也能跑上四百里,受得住五十度高温,经得住长途跋涉,便是在数千年后,也仍然是世界最顶级名马,被各方广泛引进用以改良品种。
这样的名马,如同明珠,根本没人能掩其光芒,一晚的功夫,就已经传遍了整个郡城,引来无数目光,纵然李身为郡尉,管理整个郡城的将士,依然没能保住这绝世好马。
年过六十的陇西太守李崇,乃是秦昭襄王亲封的南郑公,陇西李氏一脉的家主。
此刻这位须发皆白却依然枯瘦有力的老头正拿着拐杖,想把不成气的孙子从马上打下来。
奈何十六岁的小孙子宛如长了宝马身上,硬生生抗上了所有棍棒,硬是要这好马成为自己的坐骑,而这匹良马似乎见过了大世面,任风吹雨打巍然不动,悠然嚼着他们送来的上好黄豆,清亮的眼眸里仿佛还带着一丝鄙视,这让围观者更加心动了——刀兵加身却能不受惊扰,这简直是战马中的王者了。
最后李崇太守也真舍不得打死孙子,只能苦口婆心告诉他,这马可以先骑几天,但这样的东西家里是留不住的,必然会上供给王室,你有这个心,不如给它多找几匹母马,到时生些优秀小马,便能是你的了。
围观群众也点头应是,他们纷纷带来了最好的母马,几乎是顷刻就把宝马围住,全然不顾这季节根本不是发情期。
小公子再年轻气盛也不敢和王室别苗头,悲伤的不行,抱着马脖子大哭一场,突地想到什么,摸了把脸便起身匆匆离去。
陇西李氏在此地经营百年,早已经从地头蛇进化成地头龙,只花了半盏茶的功夫,就问了到了那卖马人的住处。
于是昨晚被那只猫主子闹了他大半夜,本想睡到了日上三竿的严江,就这样被一名不速之客扰了清梦。
他也不生气,既然要在陇西住上些时日,那与地头蛇拉好关系便是必要,而且,走完整个丝绸之路,他也有许多货物要出手。
“汗血马远在费尔干盆地,”严江坐在案前,沾水画出路图,“若想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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