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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3/4)

用不知道什么成分的糊状物做了拉花。

如果不闻味道,看起来就像红菜根放多了的罗宋汤。

安德烈碰了碰碗边,感到了一丝温热。

“鹿血。

”莱恩斯看到安德烈盯着汤面的拉花,继续解释,“鸡肉茸,熟的。

” 昨晚的半只母兔不够吸血鬼塞牙缝的。

莱恩斯绝不允许家里住着一只饿肚子的吸血鬼,于是任劳任怨在清早起床,跑去森林猎了一只鹿回来。

多此一举的拉花是老管家的杰作。

为此他付出了弥撒半天的粮食,手背多了一道划伤。

这该死的仪式感。

老管家端着汤出来前,手背都还在疼,但加了白色肉蓉的鹿血看起来多了几分属于人类的美味。

这是一个尽职尽责的管家应该为主人的餐桌付出的。

莱恩斯没有这样的美学追求,看了一眼管家,撇清了自己:“不是我准备的。

” “谢谢。

”安德烈看了莱恩斯一眼,又看了看管家,接受了老管家的好意,并选择对“出卖”忠仆的猎人实施冷处理。

动物血并不美味,但总比不知名的研究员调制出的人造血好喝。

用过早饭的安德烈抱着弥撒在屋子后院散布,很不巧地碰见了他的“食材库”。

这只鹿年岁大了,懒洋洋地窝在草地上。

面前摆着一捆上好的草料。

老管家正蹲在地上,捉住鹿的前蹄包扎。

显然取血的部位不是动脉,难怪味道不鲜美。

安德烈对这副景象一眼难尽,而他怀里的弥撒却把老鹿当成了争宠的敌人,瞪着眼呲着牙。

安德烈被吵的耳朵疼,一手盖着弥撒的眼睛,远离了后院。

一连几天,别墅至少有一餐桌上会摆着一碗新鲜鹿血。

虽然填不饱肚子,但聊胜于无。

安德烈不为此感到放松。

喝血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动物血液永远比不得人类脖颈处的血液甘甜,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重大犯人出逃的消息惊动了血猎上下,但由于执行官是会长诺德,也没人敢骂一句他看管不当。

血猎的人在北区翻找了一整天,一无所获,就连灌木旁虚弱的兔子都没发现。

最终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和安德烈最为“亲近”的莱恩斯。

诺德亲自敲开了别墅的大门,身后跟着欧文和不少猎人。

大多数面孔莱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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