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了燕明戈一眼,为短命的狗子求情,“养大一点看家护院不也挺好的吗?” 燕明戈眉头拧了拧,林初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那两只前脚趴在门槛上、一脸可怜样试图翻进来的狗子身上。
这蠢模样……离看家护院似乎还有点远。
“随你。
”燕明戈接下来的话倒是让林初松了一口气。
她跟趴在门口的狗子大眼瞪小眼,竟然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之感。
“中午想吃什么?”林初话里带着些许讨好的意味。
燕明戈:“肉。
” 林初:“……” 好吧,当她没问。
她拎着昨天旗牌官送来的猪蹄往外走,“我买了白萝卜,今天中午吃萝卜猪蹄汤。
” 燕明戈看着她纤细的背影消失在门外,眼神幽幽的,深不可测。
走进厨房,林初发现水缸也被人挑满了水,这让她挺开心的,毕竟打水的水井那么远,她细胳膊细腿的,一次挑不了多少,来来回回跑也是很费时间的。
林初只砍了猪蹄的一部分,也亏得这关外的菜刀都是极其厚重锋利的,林初才能把那骨头给斩断。
萝卜熟得很快,不过肉得多煮一会儿,林初估摸着肉也熟了,才用小火慢慢炖着。
炖了猪蹄儿汤,就不用熬粥了。
林初煮好白米饭,小锅里的萝卜猪蹄汤已经炖得烂熟,不用揭盖子林初都能闻到那诱人的香味。
洒了一把葱花上去更加香气扑鼻。
林初尝了一口汤,好吃得自己想哭。
狗子也闻到了香味,一直在林初脚边打转,呜呜叫着别提多可怜。
林初找了一个有缺口的粗陶碗,舀了几个萝卜给它,它凑近闻了闻,接着就兴致缺缺退开,用那可怜兮兮的目光继续瞅着林初。
林初于心不忍丢了一个骨头在碗里,小灰狗瞬间欢快的摇着尾巴啃骨头去了。
林初觉得好笑。
她盛了满满一海碗捧着往屋内走去。
燕明戈也闻到味道了,见林初捧着这么一大碗猪蹄汤过去,只是挑了一下眉。
因为屋中的桌子离床边较远,林初只能把汤先放到了床边的矮脚柜子上,再将桌子移过来。
等林初从厨房盛饭过去的时候,就见某人直接端着那个海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
顾箐箐出生豪门,嫁入豪门,生下豪门继承人。 丈夫尊敬,儿子孝顺,兄弟出息,人生堪称顶流贵妇模范,过得光风无限。 这只是在外人眼里的顾箐箐。 实际上,顾箐箐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失败,夫妻关系冷淡,母子关系僵硬,姐弟间更是一见就吵架,人生处处不顺。 前天刚冲儿子的草根女友甩完支票,第二天醒来,她缩小成了三岁奶娃娃。 得知消息的丈夫,儿子,兄弟们赶回家,齐齐围住沙发上抱着毛绒熊的粉嫩小团子,沉默了。/
在系统的逼迫下,夏安战战兢兢的艹着种?马文男主角该有的人设,在修真界打脸逆袭,手撕天才修二代,各种妹子收进宫的搞天搞地的种马生涯。短短几百年内就成了渡劫期大佬,成了修真界万年以来绝无仅有的一个传说。 可是系统还嫌他做的不够好,居然逼他跟后宫的那些女修酱酱酿酿! 眼看贞操就要不保,夏安终于实在忍不了了,手撕了系统,然后发现他居然又穿了回来。 再然后,华夏娱乐圈跟玄学圈多了一个惹不起的大佬。 /
金仆姑是箭名。以鹫翎为翼,箭身特长,射程特远,剑敌力特强第一次出现于文字记载是左传-庄公十一年,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然而在一般江湖武林健雄豪士们的心目中,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却不如此简单它象征着死亡,代表着正义。它!也是一个难解的谜。金仆姑惊传江湖只是两年来的事,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能像它一样,在短短的岁月中,造成如许的轰动。总共有十六个人丧生于这支长箭之下!其中十二个是闻名江湖绿林巨/
日本有一位常年霸占畅销书榜首的现代文学作家。他的故事充满想象,却也讽刺着人性的黑暗。 为了鼓励更多有想法的年轻人踊跃创作,文学界用那位作家的名字创办了一个新的文学奖项,芥川奖 芥川从小就有一个特殊的超能力,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陷入沉睡,在睡梦中他会穿越到不同的世界。 他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身边的人,可是没有一个人相信是真的 然后 芥川就把穿越的事情写成书告诉了全世界的人 再然后 他的书火了。 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