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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2/4)

叶斯看着那些桌子有点心痒。

论身手,在英华他说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他平时走路也基本都靠翻桌,但今天心脏真的不太得劲,算了。

叶斯叹口气,抓起桌上的纸条绕开课桌往外走。

毕业纸条是英中的传统,高考前大家匿名原创,写完了每班塞一个箱子里。

到返校填志愿那天,全学年的箱子都倒出来,一把火点了。

对青春的盛大告别。

叶斯觉得这玩意有点傻逼,但不得不说十八班的都是人中龙凤,有说“我遇到的每个外挂ID都记得呢,回头送他们一起狗带”,有说“我写了我痔疮的名字,一把火永别我的小痔痔”,还有个狠的写了室友的蛋,准备填志愿那天送室友太监。

叶斯被大家感动了,于是他也写了。

叶斯捏着纸条走上讲台,对着箱子上的窄缝顿了顿,还是忍不住骂了句,“傻逼。

” 也不知道是骂这项活动的发起人,还是骂跟着犯傻的自己。

那张纸条上写着六个字:先天性心脏病。

他把纸条怼进去,书包往背后一抡,大踏步离开这间乌烟瘴气的教室。

“我,叶斯,走了!” 像个英雄。

“青春呐青春——你坐北朝南——听阳光普照!青春呐青春——” 叶斯给自个奏着BGM,从走廊这头晃荡到另一头。

整个学年都走得差不多了,走廊空落落的,连楼梯口那个天天压堂的精英四班都没动静了。

在叶斯眼里学校有三种人,能杀能打的混子,不能杀也不能打但可以发动视觉攻击的杀马特,还有闷头学习的乖宝宝。

三伙人泾渭分明,就像游戏里的战法牧。

叶斯这个顶级狂战,只偶尔去砍杀几个辣眼睛的小法,从来不碰闷头发育的游牧民族。

四班就是游牧民族聚集地,比如那个传说中的“英华之光”何修,校草学神,但却生人勿近。

叶斯高一高二跟他同班了两年,有内容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见面打招呼一般还都由叶斯发起。

“嘿!” 何修通常会看他一眼,点头,“嗯。

” 游牧民族真的无聊,怎么着也得回一句“哈!”啊。

我说嘿,你说哈。

嘿! 哈! 江湖规矩罢辽。

叶斯大步路过四班,余光里忽然闯进一个刚还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的身影。

很打眼的身材,差不多一八六、八七的个子,宽肩窄腰长腿,虽然还是带着和叶斯一样属于这个年纪的瘦削,但却掩盖不住骨架的潇洒漂亮。

穿着校服白衬衫,正独自站在讲台上。

何修不像叶斯那样连飞扬的头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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