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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
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
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
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
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
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
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
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
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
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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