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 第七世(2/5)

沈京这才猛然回过神来。

这人……不就是那个蹲土坡上,叼着草根的混混头儿吗?虽然扣着个黑色帽子,但是这身独特的气场,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

一种冷静和痞气混在一起的独特感觉。

现在看来,还有些蛮横霸道。

他站起身来,又想起来一件关键的事情,这人就是大狼狗的主人,302的居户,也是他未来的邻居。

天气炎热,使人智商下降。

沈京将西瓜皮装进袋子里,没地方扔,只能用手指勾着袋子,一手将背包拎起,单肩背上就要上楼。

钥匙刚刚插进了门锁里,就听到身后一声“吱呀”,惊得他猛地回头,被那大狼狗吓得有些阴影,却见到一人穿着黑t恤,剃了个寸头,一只手端着半个西瓜,一只手扶着门把手,眼神定在了沈京的身上,唇角略扬起一个微妙的弧度。

沈京觉得,如果忽略左手端着的半个西瓜,他会立刻觉得这人正在向他挑衅。

“吃瓜吗?”左屿源看了眼沈京,皱眉道,“这楼道里对阿天都熟悉了,不怕它,我不知道你怕狗。

” 等等,沈京飞快的整理了一下思绪,第一件事情,这算是道歉是吗?其实没必要道歉。

第二件事情,阿天是谁?是那个巨凶的大狼狗吗?这么凶的玩意叫阿天真的好吗?首先一点也不小,其次这么凶样,跟美一点边都挨不上! 槽点太多,沈京忽然有些语塞,闷了一下,“没事,都是邻居。

” “你要长住?”左屿源说。

“嗯,长住。

”沈京看了眼左屿源,这人皮肤是真的白,鼻梁硬挺,下巴的形状非常帅,眼神很有威慑力,不像个普通的混混,从头到尾就差标注着“地头蛇”三个字了。

“哦。

”左屿源应了一声,啪的关上了门,震得沈京愣了愣,还没等他回头,这门又打开了,左屿源端着西瓜递给了沈京,“忘了。

” 干完这事,转身再次关上了门。

沈京端着西瓜,看了好几眼,犹豫着要不要还回去,但是想了想那人的活像谁欠了他八百万的脸色,就打消了敲门的念头,“咔哒”一声拧开了门锁,一脚踏进了这个他从未来过,但即将要生活很久的房子里。

屋里没他想象的那么脏乱,但蜘蛛网也不少,灰尘都能用来写字了,刚一推开门,沈京就被扑面而来的灰尘呛咳了好几声。

“什么玩意?”他一边抹了把脸,一边看了眼左手的西瓜,觉得最上面一层大概也落了不少灰了,等会要吃的话,还得把上面一层给切了。

手机震动的时候,沈京看了眼上面的显示“老爸”顿住了一下,想了想准备按下接听时,电话却被挂断了,旋即一条信息发送了进来,沈京松了口气。

他挺不愿意和老爸聊天的,没什么可聊,三句话不到就能掐一块,更何况如今这个境地,只怕一句话都没法聊的。

发短信更有助于矛盾的解决,至少不会对吼,更不会听到冷言冷语的威胁。

“学校已经给你联系好了,周一就能正常上学。

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积极配合治疗,等你改主意了给我电话,我不想听你解释的那些废话了。

”来自老爸的短信。

沈京勾着唇角看完的,不屑的将手机丢到了老旧的沙发上,弹起了一片灰尘。

废话?他现在连废话都懒得说,没什么好解释!反正也不会有人听,爱怎么就怎么样吧! “你那链子扎实吗?哥们,我看着有些慌。

”沈京靠着墙壁,仰起头有些无奈。

大狼狗伸伸脖子,爪子搭在了台阶边沿,它再往前蹭一点,努把力,说不定能把自己的狗头蹭到下一节台阶上。

“几个意思啊?”沈京觉得自己也是无聊到发慌,居然在这里跟个狗开始唠嗑,“堵这儿就是存心不让人进去呗?链子栓紧了没?” 大狼狗继续不吭声。

“等着吧,”沈京皱着眉头拍了拍自己的背包,将刚刚蹭墙的白灰给拍掉,头也不抬的说了句,“你家主子真欠抽!” 他没再抬眼看那条大狗,腹部传来叫声,带着拧着胃的感觉,让人不爽。

“唉,”沈京无奈的叹了口气,忽然想起自己还有块西瓜,赶紧的拿出来啃了两口,西瓜已经不凉了,但是甜味绝对的够,几口下肚,终于缓解了一点胃部的绞痛感。

几颗西瓜籽也被他吞下去了,习惯性吃西瓜不吐西瓜籽,三指宽的西瓜不过几口就吃的差不多了,待吃到最后一口时,忽然听到钥匙碰撞的细碎声。

他顺着声音转头看去,正看到一人半靠着楼梯栏杆,左手指随意晃动了一下钥匙,发出细碎的响声,他穿着一身黑色t恤和牛仔裤,扣着个黑色的帽子,遮住了脸,只露出下巴。

“有事?” 沈京尚未开口,那人声音有些低沉的问道。

“嗷嗷!”大狼狗一听熟悉的声音,立刻站了起来,欣喜的摇晃着尾巴,狠狠扯动了铁链,发出响声。

“闭嘴。

”这人随意训了一声后,直接迈步上了三楼,将大狼狗脖子上的毛揉了几把后,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了302的门,解下了狗链子,拽着大狼狗进了屋子。

直到门“啪”的一声响起,沈京这才猛然回过神来。

这人……不就是那个蹲土坡上,叼着草根的混混头儿吗?虽然扣着个黑色帽子,但是这身独特的气场,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的。

一种冷静和痞气混在一起的独特感觉。

现在看来,还有些蛮横霸道。

他站起身来,又想起来一件关键的事情,这人就是大狼狗的主人,302的居户,也是他未来的邻居。

天气炎热,使人智商下降。

沈京将西瓜皮装进袋子里,没地方扔,只能用手指勾着袋子,一手将背包拎起,单肩背上就要上楼。

钥匙刚刚插进了门锁里,就听到身后一声“吱呀”,惊得他猛地回头,被那大狼狗吓得有些阴影,却见到一人穿着黑t恤,剃了个寸头,一只手端着半个西瓜,一只手扶着门把手,眼神定在了沈京的身上,唇角略扬起一个微妙的弧度。

沈京觉得,如果忽略左手端着的半个西瓜,他会立刻觉得这人正在向他挑衅。

“吃瓜吗?”左屿源看了眼沈京,皱眉道,“这楼道里对阿天都熟悉了,不怕它,我不知道你怕狗。

” 等等,沈京飞快的整理了一下思绪,第一件事情,这算是道歉是吗?其实没必要道歉。

第二件事情,阿天是谁?是那个巨凶的大狼狗吗?这么凶的玩意叫阿天真的好吗?首先一点也不小,其次这么凶样,跟美一点边都挨不上! 槽点太多,沈京忽然有些语塞,闷了一下,“没事,都是邻居。

” “你要长住?”左屿源说。

“嗯,长住。

”沈京看了眼左屿源,这人皮肤是真的白,鼻梁硬挺,下巴的形状非常帅,眼神很有威慑力,不像个普通的混混,从头到尾就差标注着“地头蛇”三个字了。

“哦。

”左屿源应了一声,啪的关上了门,震得沈京愣了愣,还没等他回头,这门又打开了,左屿源端着西瓜递给了沈京,“忘了。

” 干完这事,转身再次关上了门。

沈京端着西瓜,看了好几眼,犹豫着要不要还回去,但是想了想那人的活像谁欠了他八百万的脸色,就打消了敲门的念头,“咔哒”一声拧开了门锁,一脚踏进了这个他从未来过,但即将要生活很久的房子里。

屋里没他想象的那么脏乱,但蜘蛛网也不少,灰尘都能用来写字了,刚一推开门,沈京就被扑面而来的灰尘呛咳了好几声。

“什么玩意?”他一边抹了把脸,一边看了眼左手的西瓜,觉得最上面一层大概也落了不少灰了,等会要吃的话,还得把上面一层给切了。

手机震动的时候,沈京看了眼上面的显示“老爸”顿住了一下,想了想准备按下接听时,电话却被挂断了,旋即一条信息发送了进来,沈京松了口气。

他挺不愿意和老爸聊天的,没什么可聊,三句话不到就能掐一块,更何况如今这个境地,只怕一句话都没法聊的。

发短信更有助于矛盾的解决,至少不会对吼,更不会听到冷言冷语的威胁。

“学校已经给你联系好了,周一就能正常上学。

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积极配合治疗,等你改主意了给我电话,我不想听你解释的那些废话了。

”来自老爸的短信。

沈京勾着唇角看完的,不屑的将手机丢到了老旧的沙发上,弹起了一片灰尘。

废话?他现在连废话都懒得说,没什么好解释!反正也不会有人听,爱怎么就怎么样吧! 从第一次进医院,他就知道自己的这件事情不可能善了。

他活了十几年了,在一个称得上富裕的家庭,一直担着大少爷的名头,虽然有些名不符其实,他只是一个私生子,但是生的早,是他老爸的第一个儿子,多多少少都会得到些宠爱,即使后来他老爸的正室夫人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也没分掉他多少宠爱。

只是这种情况,一直到三个月前彻底结束了。

他做足了心理准备,在吃完晚饭后,就一脸平静的到书房找他老爸,他甚至还记得自己当时怎么说得,“爸,有件事情告诉您,我喜欢男人。

”直白到不能再直白,他眼睁睁瞧着他爸的脸色从白转黑,又转红,再跟他确定三遍这个信息无误之后,猛地暴起。

这大概是沈京人生中,唯一一次只撑着不还手的挨打,非常惨烈的单方面挨揍。

进医院一方面是为了治疗骨折的伤,另一方面,就是心理治疗,他爸坚持认为这种情况是一种畸形的心理疾病,可以医治。

沈京都不知道是不是得感谢一句,谢谢老爸的不放弃治疗。

他失宠了,这是圈子里都知道的事情,他进医院了,最高兴的莫过于他那个同父异母的正牌弟弟,住院期间,几乎天天能看到那种让人心塞的脸。

就算被奚落,被嘲讽,被医生不断地劝诫,他也懒得改变,他没有错,为什么要改? 就是死犟着。

迟早都得让他爸接受的事情,早一点也无所谓,这种事情是根本瞒不住的,他也不想祸害别的小姑娘,没必要,太糟心了。

所以在连续几次拒绝他爸之后,他彻底的被踢出了家,他家不可能出一个喜欢男人的大少爷,这件事情传出去,说不定能成当地的头条新闻了。

他没有时间去考虑要怎么应对,就已经被丢到了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

整个人都烦躁到不行,但是没办法,这是他唯一的去处了。

他那个情妇母亲的老家,就是这个小破屋子,这个布满灰尘和蜘蛛网,没有一点人气的地方。

就像过往被全部清空,现在都在重新开始一样。

——沈京,你还有没有个信儿啊? 手机再次震动,这次是陈米的,沈京想了想,回了一句。

——有。

后面呢?没有了,不知道说什么好。

——哥,你终于回了,怎么一回事?怎么突然就走了? 陈米的信息回复的很快,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一直在手机旁边蹲守着,沈京叹了口气,直接拨通了陈米的电话,那边迅速接了起来。

“沈京!”一声中气十足的吼声从手机里传来,震得沈京的耳膜有些疼,他皱了皱眉头,将手机稍拿远了点,听到手机里继续的吼声,“你走了也不跟我说一声?你去哪了!干嘛啊这是!” 沈京愣了一下,这是……陈明? “出来散心。

”沈京闷声开口,两个字就将陈明咋呼咋呼大的声音给压住了,“回老家了。

” “啊?”陈明愣了一下,啧啧了两声,沈京似乎听见她松了口气的声音,“早说啊,你要回去我和陈米一起陪你啊,反正也没什么事情要干……回老家,沈京,你什么时候回来?快要期中摸底考试了啊,听说今年是市三中的老师出卷子,真他|妈|的|操|蛋,他们老师就没出过正常题!” 沈京沉默了一下没说话,听着陈明谈起期中摸底,他有种陌生感,已经三个月没去学校了,乍闻考试,居然还有点小小紧张,大概是做学生的通病。

“沈京,沈秦那小子是欠收拾了吗?”陈明问, 沈京从旮旯缝里扯出了一根鸡毛掸子,随便一挥,灰尘无数,呛得他直咳嗽。

“沈京,你感冒了?”陈明的话就从来没停过。

“没。

”沈京挥了挥鸡毛掸子,被迎面扑来的灰尘呛咳了好几声,嗓子眼里像是进了沙子。

“沈京,感冒就感冒了,憋什么憋?我都听见你咳嗽了。

”陈明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是在翻着什么,时不时还能听到陈米在无奈的喊着老姐。

“没感冒。

”虽然这种解释毫无意义,但是沈京还是否认了,他看了眼手里的鸡毛掸子,不敢再把这玩意挥弄几下了,“别动沈秦。

” 沈秦是沈京同父异母的弟弟,兄弟俩向来关系不融洽,但是他爸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居然还期望着他们能有兄友弟恭的一天。

兄友弟恭?别开玩笑了,能维持表面的虚假亲情已经是他最大的妥协了。

只要这小子不惹他,沈京也不愿意跟他起争端。

说到底,是他妈破坏了别人家庭,他没底气,但是也有自己的底线。

“沈京,不是吧!”陈明似乎愣了一下,“这小子坑你这么长时间,就这么放过他?” 是沈秦提议他老爸,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的,只是这件事情,除了他们家里人,没几个人知道,沈京扯了扯唇角,问道,“谁说他坑我了?” “这小子自己跑我面前炫耀来着,昨儿刚跟格瑞他们几个喝完酒就看到这小子,醉的一塌糊涂,拽着我们就扯开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话乱说。

”陈明嘿了一声,笑了,“已经动了,两拳,够这小子躺两天了。

” 沈京握着鸡毛掸子的手微微握紧,哑声问道,“他说了什么?” 其实沈京心里已经隐隐有些猜测了。

“说你是喜欢男人,嘿,这小子嘴儿不把门的,欠收拾!”陈明依旧乐呵呵的,“沈京,什么时候回来我亲自去接你!陈明小姐去给你接风洗尘啊!” 沈京没有说话,心里有点乱,他的确是跟家里摊牌了,但是还没想把这个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不过是性取向问题,他还没到想到处宣扬的地步。

他一沉默下来,陈明没有发觉,但是陈米登时发觉不对劲,他从自家老姐手里抢过电话,也沉默了一下,试探的问道,“沈京?你喜欢我不?” “嗯?什么?”沈京茫然了一下,“想哪去了?” 不否认喜欢男人,否认喜欢陈米。

陈米心里有数了,陈明在一旁听着,一把抢过了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之种田老太太

文案一: 穿越了,变年轻变漂亮? 林雨薇:呵呵,想得挺美。 穿成有钱有权的世家贵女或公主? 林雨薇:呵呵,大白天做什么梦。 有个富二代或者富一代男朋友或老公? 林雨薇:呵呵,还没睡醒吧。 文案二: 应届毕业生林雨薇某天搬了块砖回家, 然而她发现这块砖竟然另有乾坤! 有个小空间也就罢了, 居然还隔段时间就带着她穿越。 可是为什么每次都穿成老太太? 而且都是苦逼的开始? 六零饥荒、抄家流放、末/

明珠劫

雪封大地,白茫茫的一片银色世界。大道穿越起伏的山区,积雪没径,行旅绝迹。北面出现了三匹健马,三位骑士一面策马徐行,一面不住察看左右的山势,风帽裹住了头脸,只露出一双锐利明亮的眼睛。鞍后有马包,腰间佩了剑,骑装外加了大氅,很难从外表估计他们的身份。走在中间的骑士勒住了坐骑,向右面的同伴笑道:谢智高,这里好像很不错。谢智高仔细地向四周察看,点头道:是很不错,大哥。前不沾村,后不近店,山高林密,/

哥儿如此多骄

十年末世,贺泽觉得自己早已修炼得冷硬如刀,一朝身死,却是魂归异世。相比末世,这里简直就是天堂,除了什么?这里没有女人只有哥儿?! 贺泽:身为一个哥儿,你这么凶残真的好吗? 林煜:我我也不想这样的 话音未落,林煜泫然欲泣,却是两手抱拳,指节咔咔作响。 贺泽:媳妇,我错了我可以解释啊! 本文食用指南: 1:主攻,互宠,末世直男攻VS暴力美人受。 2:金手指粗壮,苏苏苏爽爽爽甜甜甜~ 3:后期会/

讨情债

文案1: 傅可的女友劈腿,她果断分手。 虽然一滴眼泪没流,但好友还是说带她去快乐一下。 但人刚在快乐现场坐下,公司一个电话打来,要求她去机场接公司高薪聘请的法语翻译。 领导:对方叫喻近期,是诚翻公司的明星翻译,这是她照片,别认错了。 傅可看着照片,眼皮跳了一下。 她怎么会认错? 这可是她六年前睡过的青梅。 文案2: 喻近期人好看声音好听,一口法语说得极其流利,公司的新项目因为她的到来,进展/

一生一世,美人骨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

结婚之后我终于吃饱了

云子宿什么都好,乖巧老实,任人宰割,花瓶一个。 就有一点:吃得太多。 家里人算计完了他父母的遗产,就把他打包嫁给了韩家那位阴气沉沉、克妻克亲、三年必死的韩大少。 别人见了韩大少恨不得绕着走,只有云子宿,他第一次见到韩大少眼睛就亮了。 这人身上有他最喜欢的诱人香气! 饿了三百多年的云子宿终于能吃饱了,为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他决定帮对方活得久一点。 结果他帮着帮着却发现对方活过的时间好像比他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