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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终身最爱》新增番外—《知足》(3/5)

盯着裴欢,忽然抱住她的脖子问:“我错了吗?” “没有,但是笙笙以后就会明白,这些小事无关紧要,没必要和别人生气。

” 笙笙眨眨眼睛,那口气当真和那人一模一样:“爸爸说了,除非我让,否则谁也不能抢。

” 典型的华氏原则,裴欢没办法了,捏她小脸:“他就不教你点好。

” 云层渐渐散了,阳光再度透出来,不晒也不冷,天气刚好。

笙笙做过手术,平时体育活动也不能参加,今天温度合适,裴欢就在小区门口和她先下车,陪着孩子散步活动活动,一起走回去。

笙笙一路向前蹦,裴欢拉着她的手,怕她玩过头。

两人走着走着,笙笙忽然仰脸说:“老师教加减法,让我们算妈妈的年纪。

”她外边披了一件薄荷色的小风衣,张开手臂一跳一跳像只小兔子,“原来我妈妈最年轻啊。

” 裴欢看她有点喘,拉住她不许她再跑了,故意吓唬她说:“年轻也是妈妈,不听我的话找谁哭也没用。

” 笙笙乖乖向前走,偷着笑,过了一会儿,她晃晃裴欢的手,小声说了一句:“我找爸爸哭,妈妈就没办法了。

” 裴欢哭笑不得,眼看小姑娘背着书包踩到花坛边上,窄窄一条砖路,她过去扶住她的手,两个人一起向前走。

风里已经有了凉意,住宅区里的环境很不错,绿化也好,道路两边都是大片的常绿灌木,这一季赶上栽了洒金榕,满满铺了几百米。

裴欢不经意看向笙笙的侧脸,她还这么小,但已经努力学着懂事,努力理解大人过去的纠葛,努力原谅父母最初迫不得已的狠心。

裴欢突然一阵感慨,想起自己当年在医院千辛万苦保下孩子,一整夜独自抱着笙笙无法入睡,她以为自己不能把她留在身边养大。

那时裴欢才二十岁,都不知道未来的路要怎么走。

连护工都来劝她,年少轻狂做的决定日后必定后悔,可她即使心灰意冷,明知要赔上一辈子,还是不肯回头。

她想她过去做过那么多错事,而对于华绍亭,她庆幸自己从始至终都没错。

因为人生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活得不勇敢。

裴欢停下了,笙笙被她拉住,回头冲她挥手。

裴欢没反应,笙笙以为她还在为自己担心,于是小大人似的站直了,认真和她保证:“我以后不和小朋友生气了。

” 裴欢回过神,摇头笑了。

孩子高高站在花坛上,有华绍亭的轮廓,有裴欢的任性,她握紧女儿的手,整颗心都柔软下来。

血缘传承是人世间最亲密的关系,夺不走,割不断。

今生今世,他们两个人不论好坏,通通有延续。

裴欢扶着笙笙跳下来,一转身,路的尽头有人迎面绕出来。

那人多年养成了习惯,出门绝不和人握手,眼下天气还不至于冻人,他也戴了黑色的手套,绕着长长一串沉香珠。

小路蜿蜒,绿化带的走势兜兜转转,人也少。

笙笙一眼就看见了他,隔了好远就喊“爸爸”。

裴欢带她过去找华绍亭,他和裴欢一人一边,牵着笙笙往家走。

华绍亭这辈子只有遇到孩子的事才坐不住,偏偏他不先说,于是裴欢故意问他:“你也不看看她有没有受欺负?” 笙笙正在数一路经过的杉树,认真做加法。

华绍亭抬手揉揉小姑娘的脸,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话:“我的女儿,不欺负别人就万幸了。

” 裴欢伸手捶他肩膀,华绍亭笑了,哄了两句把她搂到自己身边。

笙笙往前蹦了一步,回头看着他们说:“我听妈妈的话,妈妈听爸爸的话。

”说完还得意扬扬看向华绍亭,一脸她最明白的表情。

裴欢服了这一大一小,孩子到了华绍亭身边,不出一年,活脱脱也是一只小狐狸。

刚到家,裴欢就接到了店里的电话,这两天事情多,她才想起原本有人约了她,要去店里看东西。

这段时间他们在住处对面的街上开了家古董店,地方建得古色古香,全按华绍亭的讲究来,但他完全不上心,纯粹是座收藏馆,只有他实在坐得懒散的时候才去转一圈,挨个看看他那些宝贝,其他时候,大多是裴欢出面。

最近有人辗转想要联系店主,最终找到裴欢,就为了一对绞胎瓷镇纸。

店里东西都是华绍亭的私藏,一开始裴欢一口回绝,但后来对方找了几次,诚心诚意,说是为家里祖母来请这对宝贝,圆老人家最后一个心愿。

裴欢回家和他商量,这对镇纸和华绍亭那些稀奇东西比起来真不算什么极品,只不过宫里流出来年头久而已,他不是很在意,随口答应,出就出了。

裴欢赶到店里上了二楼,看见对方一直在等,她打了个招呼,解释说:“抱歉,前一阵家里有事,今天又去接孩子,来晚了。

” 买主叫庄骅,庄家这几年在沐城也算成长起来的富商家族,但做的都是干净买卖,生意太干净就容易做不大,一直不温不火。

庄骅不到三十岁,算是他家里的小辈了。

裴欢过去还拍戏的时候在圈里听过他,但没有什么接触。

庄骅摇头表示没关系,裴欢让人去把镇纸拿出来,两个人在等待的时间里聊起来,庄骅有意无意地和她说:“我也是为了家里人才请这对镇纸,之前不知道,现在听说了……裴小姐一个人带着孩子,要是有什么难处,可以再商量。

” 裴欢没忍住看了他一眼,觉得这话很可笑,但她摇头没再解释。

庄骅既然这么提,肯定早和店里的人打听过,大家对外口径一致,都说家主已经过世。

她坐在庄骅对面的檀木椅上,他正对着她的侧脸,厚重的木窗推开了一半。

裴欢颈上精巧的欧泊坠子发出嫣粉色的光,一阵一阵地提醒着庄骅,他只觉得自己没白来,这女人比这一屋子古董更耐看。

裴欢……她当年拍过几部戏,年纪轻轻时也传过一堆乱七八糟的事。

可是庄骅来过几次了,隐隐觉出那些果真都是小报的编派,这女人和他过去听说的都不一样。

他知道,她无声无息隐退一定是因为攀上豪门,从此半点消息都没有,成了笼子里的金丝雀,每个女明星不外乎都要选这条路。

机缘巧合,他找到这家店,竟然发现店主是裴欢。

她丈夫早逝,一个人带着孩子,风光不再,但她显然没有任何处境艰难的样子。

今天日常轻松,裴欢几乎没有化妆,穿亚麻灰的风衣,唇上只有一点点口红颜色,相比过去聚光灯下的明星而言,她如今更动人。

庄骅盯着她看,很多人都说她漂亮,但娱乐圈里永远没有最美的女人。

裴欢身上有某种特质……太吸引人,就像她十几岁刚出道的那支广告,曾经引得多少人津津乐道。

如今裴欢已为人母,可身上依旧藏了某种嚣张跋扈的脾气,是娇生惯养才有的小性子。

女人的脾气有时候才是魅力所在,多一分望而却步,少一分寡淡无趣,偏偏她有这资本。

男人都喜欢冒险和解谜,裴欢对庄骅而言像个揣摩不清的谜,所以他很感兴趣。

裴欢自然不知道对面的人想了多少事,起身去茶案旁边慢慢煮水准备泡茶。

房间里忽然安静下来,她发现庄骅一直盯着自己,于是笑了笑和他闲聊。

庄骅不咸不淡答她,话题一转,忽然问:“对了,孩子……是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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