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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困中的简初晨语调温软,问道:“你小时候拆过家里的东西吗?” 商榆单手托着下巴,姿态闲散,听到简初晨的问题,哑然失笑:“没有。
” 简初晨打起一点精神,“你为什么会选生命科学?” 商榆抬眸,目光落到虚空中的某一点上,跟简初晨说话时,他唇角始终含着一丝笑。
“因为喜欢,因为我想成为科学家。
” 简初晨:“嗯?” 商榆:“每个人小时候不是都会被要求写我的理想吗?我小时候写的理想就是科学家。
” 简初晨睁开眼睛,“我小时候的理想可太多了,多的我都记不起来第一个理想是什么。
” 她莞尔,“你很厉害。
” 商榆:“你也很厉害,能有那么多的理想。
” 简初晨噗嗤笑了出来,“我还为了这些理想去努过力。
因为喜欢,所以就去学了很东西,但是很可惜,都只是会,而不精。
” “已经很厉害了。
” 简初晨:“拒绝商业互吹。
” 商榆:“那我继续给你念。
” 简初晨:“嗯。
” 商榆继续往下念,清润的嗓音通过手机传递,铺满整个房间。
“第一场革命是分子生物学,它揭示了构成一切生物的基本单元;第二场是基因组学,它为分子生物学提供了其所必须的细小尺度……” 简初晨在彻底睡过去之前迷迷糊糊的想:算了,人生得意须尽欢,浪的几日是几日。
她躺平了,摆烂了,不反抗了。
第14章偶遇 专业课上,商榆被旁边的人拍了一下,他微微侧过头,那人小声对他说道:“今晚还是老规矩?” 商榆点头,“嗯。
” 这群人隔一段时间就会去他那里煮火锅吃。
“食材晚上我们一起去买,你感冒了要不要给你准备一个清汤?” 商榆嗓子不舒服,不太想说话,只点了点头算作回应。
…… 简初晨跟余欢从外面吃饭回来,在路过一家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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