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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牛虽然已经脱离帮派很久,但很多记忆依然留存在脑子里,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
“我和权哥是在偷渡的船上相识,又在海难中死里逃生活,后来结为兄弟,当时还有一个兄弟叫壳子,那家伙我就不多说了,后来染上毒品死得很惨。
” “我们来到缅甸后,干了些和走私相关的小生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但好景不长,那时候的反叛军头目查察特别残暴,整个小镇被他们洗劫一空,我们逃到山上还是被抓到,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佤邦出现救下我们,为首的泰爷很看重权哥,权哥也因为救命之恩答应帮泰爷干几年,我们就跟着他一起去了佤邦。
” “当时整个缅北是反叛军和佤邦平分天下,为了抢地盘每天都是打打杀杀,权哥凭借好身手和超强的领导能力脱颖而出,第二年便当上二把手,和泰爷的儿子平起平坐。
” “泰爷膝下有一儿一女,儿子陪在身边,女儿在泰国贵族学校读书,那是真正的大小姐,漂亮有气质,不夸张地说,论美貌只比你差一点点。
我记得她第一次来山里,几乎所有人都跑来看她,除了权哥。
” 沉漫好奇地问:“他在干什么?” “一个人在屋里擦枪。
” “——扑哧。
” 她大笑出声,一口干完半杯酒,细碎念着:“日日擦,夜夜擦,枪都擦烂了也没见上膛,活该找不到女朋友。
” 花牛没听清,“什么?” “没事,你继续说。
” 花牛顿了顿,接上前面的话:“有时候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泰爷安排权哥护送大小姐下山,谁知半路遇到反叛军,权哥替大小姐挡了一枪,爱情的子弹就这样正中大小姐的靶心,她和泰爷说想要嫁给权哥,泰爷点头同意了,权哥却拒绝了。
自从这件事后,大小姐上山的频率变高,泰爷每次都故意让权哥作陪,权哥就带她去打枪狩猎,大小姐也不生气,乐呵呵地跟着他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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