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章(1/2)

他的理想型如果是任兴,他应该直接去上任兴啊! 我想到这里,忍不住操了一声,屁股真疼,这魂淡它用什么玩意儿捅我的呀!捅了我,好歹把我送回去啊,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都走了一个钟头了,什么都没有。

你再想家,也不能捅了我提起裤子就回家呀,我还没嫌你长得丑呢,你倒拔屌无情了,我呸,还能不能愉快地人兽了。

我正越想越走火,前面突然传来一阵笛声。

我脚步一顿,立刻给任兴打电话:“有情况!” “怎么了?” “前面有笛声!而且越来越近了……” 任兴在对面也听到了,“你去旁边草丛躲躲,看是什么东西过来。

” 我有点怵,躲进去了。

笛声越走越近。

跟清幽雅致完全不搭边,反而特别的喜气,就像是古人结婚时候的乡野俚曲。

但是在这么荒凉不见人的地方,可想而知这种效果。

我汗毛都不听使唤地竖起来了。

然后我看到有人走了过来。

是一个西装革履的人,大概是距离的缘故,看不清脸。

他走路的姿势很古怪,裤管空荡荡的,像是个残疾人,但是又走得很快,几乎只用了一分钟,就从很远的地方走过我跟前。

然后我就看清了,他不能说是在走,而是在飘。

他是没有腿的。

西装裤管悬浮二十公分,就跟鬼片那样。

就在我打量他的时候,笛声停止了,他把笛子收起来,僵硬地转过头盯着我,“你怎么在这里?” 我不敢出声。

他用笛子拨开草丛,“喂。

” 我只能泪流满面地说,“我……我不知道。

” 他的脸有点灰蒙蒙的,有种败坏的感觉。

但是我直觉他好像没有恶意。

果然,他说,“你得回去,这里是死人的地方。

” 我真是一惊。

因为长久以来我认为我的经历应该属于那种科幻恐怖片,突然跳出来鬼片的桥段,有点吃不消了。

“你跟我走,我领你回去。

”他转身往回飘。

一路上他又吹起了那种特别喜气的曲子。

我跟着他,看到周围的屋子里有一些可怖的阴影在穿梭,似乎眼睛被擦亮了。

“你是……阎王爷?” 他摇头,“我负责把闯进来的人清理掉。

” “!” 我没有作死地问他:那我呢那我呢你为什么要放跑我。

我聪明地闭嘴,沉默地跟着他走。

大约三十分钟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她原来是白富美呀

文案1: 姜慈被找回前,她是别人眼里的白穷美,除了穷简直不要太完美! 但她实际上是个白富美。 被亲生父母找回后,她在别人眼里也成了白富美了。 只有一点,谁都在猜测姜家会把跟陈家的婚约给谁?是给贫民窟刚刚找回的亲生女儿还是给娇养长大的养女? 陈言陌:慈慈你相信我,我跟姜容没关系的QAQ 从出生开始,就是你呀!一直是你! 姜慈冷漠脸:也并不是很想要 文案2: 郭一鸣他们都觉得陈言陌就是个又假又/

特别的我们[娱乐圈]

云辛被邀请参加最强CP的真人秀节目。 导演过来打招呼:云辛,你就和向天神吧,你俩第一期的角色任务是当一周的兄妹。 向景满眼角勾着笑意,妹妹,请多指教。 - 搬进独栋小洋房后,俩人开始为期一周的兄妹生活。 妹妹,给哥哥做个蛋炒饭? 妹妹,和哥哥一起去超市买菜? 妹妹,镜头在对着你呢,跟哥哥笑一下? 云辛忍无可忍,避开摄像头在卫生间堵住向景满,你有毛病?正常一点行不行?演哥哥还演上瘾了? 不用/

娱乐圈女魔头失忆了

排雷:剧情涉及部分戏中戏以及少量轻悬疑恐怖色彩的综艺。 姜筝被誉为娱乐圈第一蛇蝎美人,嘴毒心硬脾气爆,一张红唇几乎怼遍半个娱乐圈,从影帝到歌王,从影后到流量小花,无人见她不犯怵。 按理说,这么得罪人,姜筝早早就应该被封杀,但奈何她人靓歌美演技好,出道即巅峰,且一直是巅峰。粉丝爱她的强大,爱她的毒舌,爱她敢说真话,爱她的恃才傲物不可一世。 然而突然有一天,巨巨姜筝她失忆了,记忆咻的一下倒退到/

皇后她作天作地(穿书)

钟念月穿成了一本甜宠古言里,太子男主的表妹,头顶白莲花女配光环,即将为男女主感情的推动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钟念月试着挣扎了一下,然而男女主就是认定了她对男主一片痴心不改,是他们爱情路上的绊脚石。 钟念月:? 钟念月:行吧,求速死。 钟念月开始了作天作地, 打皇子,踹炮灰,怼皇上, 能干的她一溜儿全干了。 几个月过去了。 钟念月:我怎么还没死??? 不仅没死。 几年后,她还当皇后了。 京城众/

霍总别给我打钱了

林医生颜好声软,贼拉会喘。 可惜谈了几个前任,到现在都还是个处。 因为他们都觉得他在床上那张性冷淡的脸影响发挥。 林医生表示不屑。 他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就凭这烂技术,好意思说他性冷淡? 后来谈了个高富帅,他妈的又是个处男。 林医生: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人居然偷听他配的广播剧。 林久安:你、你听这个干什么??? 霍先生:我、我学习一下。 林久安:别学我说话不,别听了!光有声音能学什么啊快关掉!/

穿回来后嫁给残疾大佬

方茴在修真时遭遇雷劫,一觉醒来被劈回了前世,这时她即将嫁给前男友的植物人叔叔,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大佬,前世的他在两年后会醒来,双腿残疾,从云端跌落泥里,可她知道,他会很快爬起来,让世人见识他的狠厉,那时候她心里有别人,惧他怕他恨他,正眼都不瞧他,她一直以为他们是没感情的,直到他为她下跪,把他的尊严扔在她脚底下。重活一世,她要把欠他的都还回去,若是能救好他的腿,那就更好了。本文情节流畅,节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