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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哪里不对,仔细回味了一番后,我一个激灵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颤抖道,“你、你是说你和苏荷昨夜不在这里?” 兰西嘴里还叼着鱿鱼丝,看着我点了点头:“嗯,直到中午狗仔队跟无聊了自动收队后,我们才回来的,怎么了?” 我愣了半晌,摆摆手:“没、没什么。
”然后重新坐了下来,颓然地叹了口气,就刚才愣神的刹那,我已经对昨夜发生的一切有了个全新的解释,既然不是兰西,那大约是我太过思念老宋因而梦见他了。
想到这里,我还特意回房仔细查探了遍,并没有发现有人来过的痕迹,什么药之类的更是连包装盒都没看见,一方面我为自己能睡一觉就药到病除的好身体惊叹不已,一方面我又因确定了昨夜那是场梦而心情陷入了低落。
在我还小的时候,老宋就教育我做人不要太较真,正所谓难得糊涂,想不通或者不想面对的事儿,我们可以先将它打包放在一边,以后再说,就像香水刚喷到物体上时,味道很浓烈,但过段时间你再闻,它就只剩淡淡的味道了。
过去,我自认老宋教育得很有道理,也用着这个法子糊里糊涂地开心过日子。
只是到了如今,我才知道,过去那些所谓不想面对的事其实不算事,这段时间我所遭遇的,才是真正会痛到不想清醒的事。
打包放在心底的东西它不会消失,不管多久,它都会在那里,在你心上长成一个疙瘩,时刻提醒着你它的存在,不经意的一阵风,就会吹开蒙在它面上的灰尘。
然后,清晰地呈现在你面前。
就像无论我多想生活得和老宋还在时一样,该吃吃该喝喝,同兰西苏荷他们开玩笑,但心底总有个声音在提醒,老宋不在了。
我也只有在梦中,才能卸下所有假装坚强的保护色,抱一抱他,告诉他:“爸,我很想你。
” 我趴在床上带着对老宋的思念又小睡了会,直到兰西看完电视剧来叫我。
他拍了拍身边两个大箱子,问我:“翻了半天才找出这两个箱子,够装吗?” 我撑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点点头:“够了。
” 要带走的其实也没什么,我和老宋的衣服,加上一些旧物,收拾相册的时候,看到时间还早,一时怀旧,便坐在地板上一本本翻阅起来。
上学时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这句话,用在照片上也是一样的。
记忆里快要模糊的人或事,总能在看到这些泛黄皱边的照片时,慢慢想起一些零散的片段,再慢慢连成一幕幕完整的场景。
照片仿佛变成哈利波特里的魔法相册,静止的小人纷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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