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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我给他找来一套自己的衣服:“明天我带你去找我一个朋友,这带他人脉最广,没准儿比警察还先找到你哥。
” 接过衣服,季阳说了句谢谢。
洗完澡,我湿着发尾走进我哥的房间,俯身躺下后胸腔扩张地深嗅,直到在床单上印出一道浅灰色的水痕。
我没拿那条内裤打飞机,也没想把它扔我哥床上,刚才那几句话纯粹是我哥不理我后犯的嘴贱。
我觉得自己确实有点毛病,我哥在家时巴不得他走,要是真走了我又想他。
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超过24个小时,我就想我哥想得不行,想得食欲不佳、萎靡不振。
书房的架子上有排冒了卷边的旧书,翻开还有蓝色钢笔的娟秀标注,听我哥说那些都是我妈年轻时读过的。
我想我妈一定是个知识分子,所以我哥才会遗传到优秀的学习基因,然而我没有那么幸运,脑袋里能够记住的东西不多,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成绩就排在倒数。
不过我总是能够清楚地记得有关于我哥的每件事。
譬如人生当中第一颗糖果是我哥放在我嘴里的,譬如第一件生日礼物是我哥送给我的。
记得我哥第一次给我洗完头发后,拿剪刀剪出来的锅盖发型,吹干时空气中流动着青瓜味的洗发水味道。
记得我哥二十岁那年秋天,第一次带我去公园时穿的那件深褐色毛衣外套。
记得我哥教我写会“哥哥”和“弟弟”,再写会“蓝何”和“蓝雨”。
记得我哥教我学会一加一等于二,当时他说:“就像我加上你就等于我们。
” “什么是我们?”我像个傻逼。
“我们就是哥哥和弟弟,就是拆不散的家。
”我哥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我总觉得自己好像天生就对我哥上瘾。
床单这种柔软的布料里还存留着我哥身上独有的苦橙花味道,不过很淡很浅,要仔细去闻才能呼吸得到。
我有些控制不了,将脸埋在被褥里像狗一样到处乱嗅。
要是背后长有尾巴,我已经像螺旋桨一样乱摇乱晃。
抬起头,我立刻拿出手机给我哥打骚扰电话。
没过十秒,我哥接通。
“什么时候回来?”我没有道理地直问。
我哥不咸不淡地开口:“过两天。
” 傻逼蓝何这种毫不惦记亲弟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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