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面想脱掉他的帽子;也许,这动作正是他过一会还要脱掉自己衣服的序曲。
哈森急极了。
他知道背后的歹徒不敢马上开枪之故。
是因为自己和骆铃背向那人。
但却面对者辜剑和史斯(还有温文),万一开枪失准,只怕史斯和辜剑也有中枪的可能。
只不过,史斯与辜剑拾得了枪,那就绝不会放过自己等人的。
——要是可以放过,刚才就不会有引爆车上炸药的事了。
引爆,就是为了杀了;杀人,是为了灭口。
哈森极急。
但是没有办法。
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
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
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
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
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则力战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时曾得过马来功夫搏击冠军,但近年来已养尊处优不必再与人近身肉搏的他,跟这样高大豪壮的敌人交起手来,少不免吃尽了苦头。
温文也决不是没事干。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开交。
史斯、高足、辜剑,三人都各带了一名同伴,除了那开轿车的司机因先着了骆铃一击,又在与张小愁抢夺手枪而给温文推入火场灼伤甚重之外,另两人都曾受过温文一“劈”,非但没晕,连战斗能力都影响不大。
所以温文要以一敌二。
这就大事不好矣。
说真的,温文不是没练过武,而是从没放了心机好好练武。
他练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练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没什么两样,但有几个“私人理由”是比较特殊的: 一,他比较矮小,所以他需要习武,来补偿他这个先天缺陷。
二,他特别喜欢出风头,所以非常好打抱不平——这都需要点功夫底子,才能达成了。
三,他以为总有一天,会有制片、导演慧眼相识,请他去拍武侠(打)的。
机会来的时候,他得要先准备好。
但显然的,他准备得并不够好。
打架,跟文笔、画功、会活、唱戏……一样,天份固然重要,但一定不能缺乏严格的锻练。
基础是一定要的。
如果不勤加练习,根本没有底子,任有天才,也无法发挥。
因此,一些讲究武术实效的武功,就十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帝二后三皇四尊,七绝城末日争辉! 当一切重启,苍穹下,江峰执掌雷霆,仰望星空! /
又名:被学姐赖上的日子 校花:王易,脚酸,捏 校花:王易,怕黑,牵 校花:王易,你是我的人了,你跑不掉的! 王易一觉醒来,重生回到20年前高考现场。 面对天书一般的试卷,直接懵逼。 考试不顺利就算了,回头还被校花骑在身上一顿胖揍。 我不要脸的吗? 算了,脸给你了,身子也给你了! 校花:王易,我帮你背了黑锅,锅太沉了,你背着我走吧! 高端的猎人,经常以猎物的身份出现在眼前。王易发现,自己七岁/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周羽棠穿成了一只满身杂毛灰了吧唧的鸟。 他的生命值只剩七天,必须尽快找到主人结契。 周羽棠:还用说么,当然是找主角啊! 主角:乌鸦?滚粗。 宗门仙长:此物不详,拿走拿走。 路人们:这小东西灵力低微,实在没什么用。 周羽棠:很好! 他找到角落里独自站立的少年,飞过去,用他焦炭的小脑袋瓜亲昵的蹭了蹭少年的脸。 确认过眼神,是一起干大事的人! * 师门考核,蛮荒巨妖吓哭了。 外出任务,九尾灵狐吓/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战长林年少轻狂时,做过最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事情有两件: 一件是倾其所有,求娶长乐郡主居云岫; 一件是兴德元年,在居云岫身怀六甲时扔下一纸休书,削发为僧,扬长而去。 三年后,天下大乱,战长林在荒郊救下华盖如云、玉辔红缨的送亲车驾。车里,新妇凤冠霞帔,怀里抱着的稚儿粉雕玉琢,正睁大一双跟他一模一样的眼,懵懵懂懂,似惊似疑。 战长林问:哪儿去? 居云岫答:洛阳赵家,成亲。 *又痞又野和尚X又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