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元夕坚定地摇头。
“哦,害羞。
”三殿下笑得更明显了些。
或许是午后光线强的缘故,他的眼睛是幽深的黑,只有在光影流转时,才能看到当中蕴的红。
“听话。
”三殿下拿开她的手,轻轻扶住了她的下巴。
沈元夕还是不想张开嘴,她披头散发穿成这样让他看到就够疯了,还要张嘴……死都不要! 沈元夕捂嘴,手叠在了三殿下的手上,一阵麻窜上头皮,沈元夕打了个颤,脸肉眼可见地红了。
“脸红了?好快。
是容易脸红的人……”三殿下的手指顺下来,自然地沿着她的脖颈落在了胸上,“心跳好快。
” 这一下,把沈元夕震麻木了。
她僵成一根木头,连呼吸都不自觉地停了。
三殿下很快收回了手,神情也有些怔怔。
他掩着嘴,双眼渐渐亮了起来,烧起来的血色瞳孔在光照下似半透明的玛瑙。
好半晌,他站起身,匆忙退后几步,消失不见了。
沈元夕这才像溺水获救,抚着心口呼吸。
原本受惊的是她,可看三殿下的反应,他好像才是被冒犯的那个。
喝了药,又浑浑噩噩睡到晚上。
再清醒时,有了食欲也有了精神头,吃了饭,小福嫂照看着沐浴梳头,换了被褥和烘暖的新棉衣,舒服了许多。
撤了屏风后,沈元夕回里屋睡觉,床边放了一摞书。
自己平时就有把书堆放到床边的习惯,加上刚刚沐浴完,脑袋还懒散着,沈元夕没多想,随手拿了一本,滚上床看。
翻开才觉不对,是自己从没见过的故事。
沈元夕一个翻身,扑向那书堆,一本本拿起来看了,果然,是五斗金的!还是自己收不到的孤本! “福嫂!”沈元夕问外间的小福嫂,“这书哪来的啊?!” 小福嫂也浑然不知情,她一直在给沈元夕添水照看温度,就没进过里屋。
“这不是姑娘的书吗?” “啊啊啊” 沈元夕不管不顾大叫了起来。
三殿下刚刚来了! 就在她沐浴的时候! 还送了书! “那他岂不是想进就进啊!”沈元夕后知后觉道。
作者有话说: 三猫悄悄送书道歉。
为自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