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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你怎么总是这样?”怀瑾尽量把语气放在一个平静的水准上,但是提高的音量还是暴露了他的心绪。
“你有的时候让我觉得我就像你的唯一一样,有的时候却又让我觉得我什么都不是。
”怀瑾像是对我很失望,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一股委屈。
“你有的时候让我觉得你是只离我很近的萤火虫,仿佛我伸手就可以抓到,但当我伸手之后才发现,你原来是那可以从指缝中漏走的月光。
”怀瑾攥着她的手,用脸颊蹭着她的手背。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这么喜欢一个人?他究竟喜欢她什么? “如果有一天我在你心里不再重要了,我会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难过的,一一。
” 喜欢到自尊和高傲全部都没有了,能不能强迫自己不要去喜欢她呢? 如果喜欢一个人就是不自觉地卑微成一只狗的话,他就不要喜欢别人了。
离她远一点,他就还是他,不会被任何人改变的梁怀瑾。
可他控制不住,这些年来他好像被训练成了巴浦洛夫的狗,只要一闻到关于她身上的气味就会控制不住地开始分泌唾液。
只要不是和她在一起就会无时无刻地想念,在少年朦胧的梦境里其实并没有多肮脏不堪的场景,他只是梦到了自己变成了一棵树。
衔着星星灯的小麻雀将灯挂在他的枝头上,在四季常青的枝丫上叽叽喳喳。
以及站在昏黄路灯下举着空荡荡甜筒的姑娘,眨着红彤彤的眼睛。
他伸手向前抓,然后一片月光落入了他的怀里。
他醒了,梦里的另一个主人公躺在旁边。
他很平静地想,巧合而已。
可是最近他已经没有办法欺骗自己了,因为他真的在梦里……玷污了他的朋友。
梦里的他好坏好坏,一一哭成了兔子一样红红的眼睛,攥着他的胳膊很可爱地叫着他的名字,对他说不要澜生了,只想和他在一起。
可醒来的现实却是:他从来不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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