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芙书柜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 温暖家乡(1/2)

宋志进入小学堂之后,成就了宋志的高光时刻。

因为拥有前世先进的学科知识,面对这个时候相对“粗陋”的的西学,简直不要太简单,连连跳级,连连创造“奇迹”,一时被誉为本地神童,所以宋志又把自身学习重点转移到了习武强身上来了,因为他知道处在乱世,又没有系统和金手指,保护自己与家人,只能对自己狠一点。

宋志生于民国元年,即公历1911年,可以说是民国的同龄人。

处在华夏最后一个王朝灭亡,民国初创时期,这个时期,因为前期,华夏通过“洋务派”,大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华夏民族资本主义处于起步阶段,但也是两千多年的小农经济正在承受经济侵袭而慢慢瓦解的阶段,也是外来的列强资本在华夏越来越疯狂掠夺的阶段。

宋志的家乡历史悠久,早在十三世纪就是辽金朝代等活动中心:辽代为中京道大定府泽州和北安州属地,金代为北京路兴州地,蒙古帝国及元朝统一后,改属中书省上都路安州,后改北安州,明朝初属京师北平府,后改属大宁都司兴州卫。

直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朝1703年,在此修建避暑山庄(即热河行宫),雍正元年(1723年)设热河厅为王朝陪都,民国成立后设置热河省首府。

热河是一个满汉人为主各少数民族杂居的小城,说他是小城,是因为它是四面为山,中间为一个盆地,这个时代人口不足十万,但在那个年代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城镇了。

热河作为最后一个王朝的陪都,人文荟萃,是历史文化名城。

它位于东北、蒙古、华北来往的交通要道,又是因王朝“陪都”发展起来的,是华夏燕京的防御重镇。

所以此地经济、文化、军事发展的都还不错,这也是宋志家经营的“庆丰”骡马行一直较为红火的主要原因。

但因为是一直是军事重镇,而且多民族的原因,当地民风彪悍,男女都性格粗放豪爽,骑马打猎、架笼提鸟、品美食、赏美女等封其为风气盛行,同时健身习武蔚然成风,造成“武把式”多,武术流派也多。

除了各种兵器枪械外,主要流传着八极拳、劈挂拳、弹腿、太极拳等流派。

随着宋志的逐渐长大,他深知,多灾多难的华夏,未来是激荡不休的生活,未来是风起云涌的时代。

作为个体可能无法左右这个时代的发展,但是身为华夏儿女,也不能只顾自身,也要为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领主沉迷搞基建[穿书]

夏佐伊因系统穿越到一本以中古西幻不现实向为背景的小说中,成了一个漂亮精致的小领主。 性别男,爱好男,文里是炮灰。 在女主玛丽苏光环的照耀下,为了推动剧情发展不断脑残,最终被定罪并受绞刑痛苦而死。 穿过来后,夏佐伊摸着白嫩的脖子想,我死都不搞gay,我搞基建。 谈恋爱不如基建!请让我独自美丽!谢谢! 教皇/公爵/领袖:我们同意了吗? 这里,上层人士与下层人士阶级分明,等级制度森严。 这里,食/

非典型求生欲[快穿]

霁摘星在无数次转生中,按部就班地做气运之子的工具人。 突然有一天,他想活得久一点。 星际世界 有幸和三殿下达到99%的基因适配度,平步青云的第一步,就是让皇室将他塞入帝国学院借读,好镶金。 天骄们对其不学无术十分鄙夷,直到有日他们发现,这个借读生论文比他们多写十页纸,课题习惯用三种方法解答,随堂测永远最高分。 于是等三殿下宣布心爱之人另有所属,众天骄振奋:真的?那我可以追求霁首席了吗? 修/

小萌宝宠爱指南

在孤儿院待了两年,自以为是野生小雀的然然被亲生父母找回。 原来他是裴家遗落在外的小少爷。 父亲是帝国亲王。母亲是首富之子,帝国第一美人。 他并非什么小麻雀,而是除了母亲外,帝国仅剩的小凤凰。 小然然模样可爱,头顶一撮小呆毛,拖着长长的鸟尾巴,说话声音软软糯糯,又奶又甜。 他一回去就得到全家人的喜欢,从小野鸟变成了小宝贝。 但作为天生体质娇贵的小凤凰宝宝,他太瘦弱,又胆小内向。 声音重点就能/

穿书后我成了两大豪门的团宠

宁屿意意外穿成了书中的一个炮灰男配,作为和主角在同一个福利院长大、按照原书打脸剧情会在三章内就消失的炮灰 原主角会在第一章 打脸宁屿意拿到一个大制作男三角色,并且凭着这个角色火爆整个夏天 宁屿意看着面前这个在选角前一天莫名其妙就被内定给自己的角色,沉默 原主角会在中期被他的富豪亲生父亲找回来认祖归宗,从此继承父亲的几十亿财产 宁屿意看着眼前刚找回来的顶流哥哥总裁哥哥以及福布斯富豪榜全球富豪/

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叶令蔚穿成书里一个有心脏病的炮灰,因为从小身娇体弱,自卑敏感,即使小心谨慎,也还是个万人厌 他大哥吃住都在公司,除了让助理按时打钱以外连句多余的话都不跟他说 他二哥沉迷于赛车,更加懒得管叶令蔚死活 班主任嫌弃他成绩班级后腿让他坐垃圾桶边上 平时对他好的兄弟在背后一口一个病秧子 喜欢的人把他当备胎,实际上心里有个白月光 穿过来的叶令蔚:好惨 穿书过来,叶令蔚不再是叶令蔚,一改以前曲意逢迎,娇/

百草记年

女主无cp 易玲珑,无人见过其面目,无人知道其性别,不过江湖传言,这是个貌若好女的男子。 他武功高强,冷若冰霜,一把匕首仿若可以杀尽天下所有生灵。 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却又有着一股和其他江湖人不一样的特立独行。 他的事情可以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身为刺客里面一个独树一帜的存在,他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传奇。 我跟你说我男神事迹呢,你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听见了。还有事没您?没事我去积酸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