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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宋律令,对什么属于官户,是有明确规定的,可对究竟怎样才算是士人,则定义较为模糊。
眼前这犯人,自称是士人,幼时在别县私塾中习过诗赋,后来才随家人迁居至此。
对是否真去过私塾这点,因年代太过遥远,已不可考了。
然而他所提供的更有力的一项佐证则是他请来了的两位士人‘好友’。
这两位的据理力争,一来能给他联名求情,二来能证明他的‘士人’身份,可大幅减轻刑罚。
真要这么判决,倒也是有所依据了。
可秦知县好歹也在此地上任两年多了,知道其中有着不少猫腻,并不怎么乐意这么如了对方的意,只是对方准备周全,他一时间找不出别的办法来推翻,才再三迟疑。
外头听候结果的民众,就更不乐意了他们可清楚,这个欺男霸女的豪横,背后真正的依仗不是别人,正是城中颇富的孙家。
他本是个乡下人,大字不识几个,但因妹妹生得貌美,嫁给了孙家长房长孙做妻室,他作为唯一的兄长,就不再缺钱不说,态度也横起来了。
什么士人?分明是孙家花钱打通关系,找了两个见钱眼开的士人来作这伪证,想换得此人轻判罢了。
陆辞若有所思。
他对大宋律法,也略有研究,知道如果真让对方得逞,让知县承认了他的士人身份、加上有别的士人替他说情的话,量刑一轻再轻,甚至可能低至连刑罚都免了,只送往州学去听读半年,就算惩戒了。
秦知县纠结片刻,没想到好方法,也没法再拖了,只有打算捏着鼻子,照法令宣判时,外头的人群中忽然传出一道清朗好听的声音,在一片嗡嗡的嘈杂中,都清晰可闻。
“他既自称士人,且自幼便习诗赋,公祖不若当场出题,让他当面作一首词,以作验证?”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看到有不少人呼唤攻出场,但他的出现,可要等陆郎做官了。
也不会太久。
苏州顶多还有个几章,就会转到三年后的科举。
这篇文的基调毕竟不是谈恋爱(这或许就是会这么扑的原因之一吧……),而是陆辞的一个事业发展,爱情会随着他的成长后期加入进来。
如果只想看谈恋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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