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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冰水,晚上跟宋杨他们几个喝了酒,回家在门口换鞋的时候,他习惯的往厨房那儿一瞥,张嘴想叫温南书,却发现原本只要他一回家就可以看见的,在那系着围裙为他忙绿的人不在了,现在长长的料理台前只有两三个佣人,连热气的都没有。
裴煜瞬间也失了胃口,饭也不想吃,就直接上楼了。
温南书的东西基本都带走了,其实他的东西很少,这是裴煜后来才发现的,因为温南书刚走的时候他还在想着,他就拿了一个那么小的行李箱,他早晚都要再回来的。
可没想到,温南书真的没再回来。
卧室好像没什么变化,但是裴煜知道所有东西都变了。
比如那个喜欢在沙发上窝着看电影的温南书,温南书好像没有什么别的爱好,不爱出国购物,也不爱买名牌高定,他就是喜欢看电影,切两块水果。
偶尔他也会陪温南书看,当然是有目的的,只要他陪温南书看一场电影,那天晚上的温南书在床上绝对会百依百顺,他怎么折腾都可以,像是软了腰枝和骨头。
从前裴煜觉得温南书好哄,又心软,他犯什么错误都能包容他,现在他三番五次的碰钉子,才发现,原来温南书心硬起来竟然可以这么决绝。
裴煜叹了一口气,突然在沙发上看见那天温南书留下的外套。
裴煜拿起那件外套,很柔和的深棕色短款,还有羊角扣。
很干净,闻起来还有淡淡的柠檬洗衣液味儿。
只是,裴煜拧着眉看见里面用作内衬的布料明显的缝补的痕迹,在容易扯坏的肩膀处,两边扯坏内衬全都被补上细密了针线。
怎么,温南书一件衣服穿了坏还需要补? 裴煜脑子里跟忽然震了一个铜铃铛似的, “只敢吃超市八点后的打折青菜,一件外套不到二百块钱,他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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