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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郊宅子里住了十来天,日子倒也安闲自在。
阮志胤从前贪玩,如今跟着小舅历练,将打猎当成一件正经营生,收获倒是颇丰。
猎来的野猪狍鹿将皮子取下拿去铺子里售卖,净肉则多半自用——这十来日并不曾闹鬼,阮志胤的胆子也渐渐放开,总算敢开荤了。
阮林春对鞣制皮子很有兴趣,于是向她大哥讨了一件狐皮,打算亲力亲为,为程栩缝制一条大氅,不然这么更深露重还来回奔波,指定得染上风寒——绝对没有暗示他再来的意思哦。
阮志胤专程留了最好的墨狐皮,原以为她要自用,及至听说是送给程栩,醋劲不由得上来,“平国公府什么好东西没有,偏你这样嘘寒问暖的,让人笑话!” 阮林春美滋滋地捻着针线,“他有归他有,我亲自做的怎能一样?俗话说得好,礼轻情意重,不管他穿不穿,礼数尽到就够了。
” 最重要的是做这个不需要刺绣,主要考验剪裁工夫,对她再合适不过。
新娘子的绣工拿不出手,不如另辟蹊径,也好堵住那些闲杂人的嘴。
她自以为这理由很冠冕堂皇,殊不知在阮志胤看来便是胳膊肘往外拐的标志——哎,好好的白菜被猪拱了。
虽然从相貌上看,程世子才是那颗白菜,不过人都是护短的,在阮志胤看来,自家妹子这样活泼可爱,做什么要便宜外人? 阮志胤愤然道:“那给我做一件。
” “你?”阮林春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眼,对此表示怀疑。
阮志胤的身材已经够魁梧了,再穿一身皮子,不真成森林里的大熊了。
不像程栩生得清瘦,穿的再多,也自有种魏晋名士风流。
阮志胤:……所以你在说你哥很土啰? 末了还是崔氏出面揽下麻烦,答应用剩下的皮子为他缝制一件裘衣,阮志胤这才高高兴兴离开。
崔氏现在对家务活有一种异常的偏执,似乎存心让自己忙碌起来,便可以忘却过去的纷扰。
为此她终日忙于烹饪打扫、缝衣晾晒,哪怕崔三郎说要请个婆子回来,她也不允。
阮林春劝不动她,只能由她去,其实凭崔氏现在的积蓄,满可以开几间铺子轻松过活,或是到乡下买几亩庄田,当个躺收粮食的古代地主婆,就算发达不了,自家的嚼用是尽够的。
不过,人一旦闲下,就容易想起不开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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