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这是什么东西,水面上漂浮着一团团的白色触手,仅仅是有小指般大侠,但却非常的繁多,而如今,这些触手一样的怪异东西,正死死的缠在我的双脚之上,甚至顺着我的裤腿向上攀升。我看这些触手如同是蠕虫一样的爬在我的身上,我顿时一阵恶心,肠胃里严重的翻腾着我死劲的挣扎,挥舞着手中的青铜古剑,将一团团的触手挑开,但这些触手实在是太多了。 就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我的头上猛然一紧,头发被什么东西扯住,扯得我头皮生痛,我顾不上脚上的触手,抬头看去,只见员警尸体的一只手死死的抓着我的头发,用里的向上扯着,一掌半腐烂的脸,由于在水中泡的久了,肿胀腐烂不堪,而就在我一抬头之间,他的另一只手,居然迅速抓向我的脖子,我靠!人在绝境,大概胆气都比较壮,我怒吼一样,手中的青铜古剑对着它胸口狠狠的刺了过去 “吱吱”原本连子弹都不畏惧的员警尸体,发出不同于人类的声音,好像是爬虫一样的怪声,然后直挺挺倒了下去。接着,我清楚地看到,员警尸体的嘴里,居然突出鲜红的液体。 血?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血,人类的鲜血?可是这个员警尸体不是早就死了?我直愣愣地看着倒在水泊中的员警尸体,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人在死亡后,血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
新手妈妈里沙子,被选为了一名陪审员,接受审判的是一名杀害幼女的恶母。随着庭审的深入,里沙子却发现被告和自己是如此相似 为了育儿放弃职业生涯,却因此失去了最后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再多的辛苦都被认为是理所应当,丈夫帮忙再少都会被外界赞扬;育儿中有无数的疑问和困难,却只会被敷衍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里沙子开始怀疑:是不是每个母亲,都有可能因为这些遭遇,变为被告席上的嫌犯? ~~~~~~~~~~~/
结婚七年,才知道时进爱的不是他。 时进喜欢乖巧的,温顺的,他就硬生生把自己的棱角磨平。 可深情成了笑话,这是时进对白月光的要求,他只是白月光的替身。 那他为什么还要装乖? 于是凭借性感腰背,勾得人痴迷颠倒。 招来斯文败类:玫瑰赠美人。 招来小狼狗:姐姐,我,我喜欢你。 招来人体艺术家:你的身体,契合我的灵魂。 每天都是致命的诱惑,每天都在惹火。 放飞自我。 办公室 不好了时总,先生他去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