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梧桐私语 更新时间:2025-07-13 15:33:27
【穆中华】 图书馆内比画解剖刀,迎新舞会跳健身操,模拟现场误将路人开瓢我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女生呀!如果你们非要揭穿我的话,好吧,我其实就是那个人见人躲开的法医系怪女生。我不会太在意别人怎么想,尊重自己的意愿也很重要,比如我喜欢叶之远,就去追了。我相信越简单越幸福,我有最好的结局。 【叶之远】 在一座不算发达的城市定居,有套自己的房子,不用太大,和喜欢的人一起生活。她有点脾气,有点霸道,爱欺负我,而我用自己的方式稀里糊涂地接受她,宠她,每天清晨睁开眼第一个看到她这样的生活比起泡在美元堆里,好了不止一点点。所以,我遇见了穆中华。 遇见最好的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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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写完这篇文之前,我已经给我其他几部小说写过几个后记了,不过关于这个文,我真有些话要说。 先要问问我的小伙伴们,本文的这三对主人公,你最喜欢哪一对,是彪悍的中华?能作的南禕?还是我们终于减肥成功的死猪呢? 我不知道你们的答案如何,不过我想说,这个文我最最喜欢的并非是我们的主人公穆中华,虽然她很讨喜,我最喜欢的是我们的死猪穆子美,因为我就和曾经的穆子美一样,有个让男生望而却步的体重。 都说作者笔下的作品人物多少会有自己的影子,的确是这样,不知道看完死猪和三孙子的番外,你会不会说三孙子很作呢?现实生活里,那么笃定的等待换来的很可能是惨败,的确是这样。也许我各执己见的这样写就是为了圆自己还是一个胖子时候的梦想吧,梦想着自己喜欢的那个男孩儿最后喜欢上自己。 这部小说在连载期间,有读者说中华的性格不能在社会上面立足,等你看完这本纸书,你也许会说三孙子的故事似乎不大真实,但是如果,你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许多年,最终也只能把你和他的关系停留在喜欢的话,那么就当三孙子和子美的结局是圆我们曾经的那个梦想吧。 最后的最后,和大家分享一首曾经给我灵感的短诗,名字是《Butyoudidn’t》翻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