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葭 更新时间:2025-08-06 22:05:42
我记得每一个细节。 我知道他长得很帅,我知道他穿衣服很考究,我还知道他很喜欢戴Patek Philippe的手表,却唯独忘记了他是谁。 我猜,当年在佛罗伦萨的陆先生一定有颗异常柔软的心,他知道我从未置身其中,所以也从未提及。 我眼睁睁看着对他的喜欢,一日日的聚沙成塔,一日日的千江汇海,波澜壮阔的,像是要写成诗似的。 你以前认识我吗?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不认识。 他没有骗我,但是他也没有告诉我 根本没有什么前世,我们的相遇不过是发生在被我忽略的今生。 不期而遇,由遇而爱,一爱一生。 致亲爱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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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柬埔寨的日历中,今天应该是个极好的日子,因为我们一路上遇见了好几场婚礼。参加婚礼的人一个个都笑容满面,在民族特色浓郁的音乐声中载歌载舞。那样的快乐感染了我们,同行的朋友们开玩笑说,要不我们随点份子钱,去蹭个酒席吃怎么样?我附和:好啊好啊,我好想看看他们的婚礼是什么样的。 我见过各式各样的婚礼,西方的、中式的、民族的&hellip&hellip在这本书中,我也写了一场婚礼&mdash&mdash廖馨馨和陆西城的婚礼。仔细回想了一下,至今为止,我已经写了14本书,这是我唯一一次描写男女主角婚礼的场景。许是因为随着年岁的增加,我越来越渴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吧! 经年累月,我写过那么多性格迥异的女孩,可我羡慕的只有廖馨馨。她的爱情让我的内心充满了希冀。美好而不自知的她,拥有着让岁月温柔的力量。所以陆西城对她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以前从未期待过婚姻,因为我从未想过我会遇见你,谁知我遇见了,幸好我遇见了! 不期而遇,由遇而爱,一爱一生&mdash&mdash这才是爱情,是廖馨馨信仰的爱情。 这也是我选择在吴哥窟完结这本书的原因。我觉得这是一个有信仰的故事,而吴哥窟是一个有信仰的地方。早在
那个很爱我的小傻子死了。 从前周晋珩以为易晖是空气中碍眼的一粒灰尘,附赘悬疣,只想抬袖将他拂去。 后来才知道他是燎原大火后的余灰,轻飘飘的一簇吸入肺腑,便足以烧喉灼心。 伤口鲜血淋漓,药石罔效,唯有他能将它医好。 可是他已经死了。 周晋珩x易晖。 暴躁年下明星攻x前世真傻子单纯受。 重生魂穿,破镜重圆,渣攻回头火葬场,狗血套路全都虐。 【排雷】 ①攻不完美,年少不懂事的时候生理和心理上都伤/
1. 顾元白穿成了耽美文中存在感稀薄的病弱皇帝,皇帝是个背景板,全文都在讲着摄政王和京城第一美人的掌权史和相恋。 顾野心勃勃元白:我笑了。 他都是皇帝了,怎么可以不掌权天下,不去开疆扩土名留青史呢? 2. 这一日,暗藏熊熊野心的当今大将军之子、未来摄政王薛远,头次随着父亲进了宫。在人之后抬头一看,却瞥见了这年轻天子的容颜。 天生反骨的薛远唇角一勾,轻蔑地想,这小皇帝怎么长得比娘们还漂亮? /
辛千玉:所有人都觉得我配不起你,恐怕连你也这么想的。 宿衷:我没有这么想。 辛千玉:大概你从来不知道吧,我和你在一起,你总是爱理不理,全凭我死缠难打。我不想这样了。 宿衷:那就不这样了吧。 换我对你死缠烂打。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高贵冷艳攻和卑微受谈恋爱,卑微受不卑微了,分手了,攻也不高贵冷艳了,回头追,复合了】的故事。 1v1,HE /
傅来音是怎么谈起恋爱的? 这件事说不清楚了。 她撩错了人、送错了花、撒错了娇对方是个长得凶巴巴,眼神凶巴巴、说话冷死人的男人。抽烟喝酒打架,单只手就能把傅来音从地上拎起来。 有一天大佬突然问她:介不介意我抽烟? 傅来音心里介意得要死,嘴上又软又乖:不介意呀。 大佬漫不经心点头,处不处对象? 傅来音声音颤抖:不了吧? 陆霄盯着她。 处,处,处! 傅来音是怎么让大佬戒烟的? 日记里: MMP不/
小说里总有一类人,他们配合主角演出、烘托气氛、推动剧情,他们带着脸谱、总喜欢在主角周围嚼舌根,这些人被统称为降智配角。 很不幸,宁夏就穿成了这样一个降智配角。 【叮0523号配角你好,我是0523号系统,从现在开始,直到你完成配角使命正式下线,本系统将一直与你绑定。】 【系统会在主要剧情触发时向配角提供相应的剧本,请配角按照剧本念完自己的台词,完成配角任务,如配角未完成任务,将触发惩罚机制/
她是中国夜莺,倾城名伶,用歌声美貌邀宠于权贵。 他是五省督军,戎马半生,宦海沉浮心系家国豪性。 风情连城,衣香鬓影叹浮华,乱世惊梦,百年家国百年身。 云漪和念卿,夜晚和白昼,截然不同的名字背后,她拥有更多神秘的身份。白天,她是报馆里贫寒的小职员;夜晚,她是艳色倾城的中国夜莺;风月场上,她是军阀权贵的情妇;政客手里,她是满清遗老与日本人争相操纵的棋子。 烽火动荡,十里洋场,乱世迷雾里,她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