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想这个了,躲开血骷髅的攻击才是最重要。”大司命刚才要不是及时的拉开白凤,估计白凤已经陷入幻境里,被那家伙控制住,“虽然他只派了几只血骷髅不停的攻击我们,但是我觉得他像是在把我们当猴子戏弄我们。” 白凤可不是这么认为,她觉得是那家伙在拖延时间,不让他们靠近那扇门,要是被他的那些头颅完全吸收了瘴气,那就完蛋了,无论如何都得中断他的阴谋。 “大司命,你们掩护我,吸引那家伙的注意力,我去把那些头颅给毁掉了。”就像那次冰封血骷髅一样,继续用冰把那些头颅连同瘴气一块都冰封住,待把那家伙处置了,就放一把火把那些肮脏的东西给烧光了。 “不行,这里距离那个湖还挺远的,等你跑到那里的时候,估计已经把瘴气吸收完了。”要真是那样的话,白凤去了就等于送死,倒不如先把那家伙给杀掉了,再去处理那些头颅的事也不迟。 “大司命说得对,那里离这里很远的,等跑到那里,怕是早已经把瘴气都吸完了,要是先把那家伙杀掉了,那些头颅即便是吸完瘴气了,没有人去控制,就会留在原地,也好便于我们去毁掉它们。” 史丽雯说的话也有道理,那些头颅一旦吸完瘴气定会被那家伙使唤到这里拿我们开刀做实验,好,那便先杀掉他好了。 释放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六十多年前,十万中国远征军溃败怒江,穿越胡康河谷原始丛林的撤退过程中,非战斗减员将近五万将士。自此,这片土著口中的魔鬼居住地,再无人敢接近。然而不久后,令人惊诧的事情发生明明是没有生灵的丛林,英国驻印空军的飞机盘亘不去,屡屡轰炸,他们想消灭什么东西?丛林里存在着什么?几乎在同一时间,新三十八师,派出一支十人特别分队,潜入野人山执行不知终点的任务。但在应当绝密的任务,却随着深入丛林之后,一变/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