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到2013年,我的十年,全在这里。一个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的小说之外,说得越少越好,至少我现在是这么看的。 我去过的最美的地方,在瑞典,是北极圈里一个人烟稀少的小镇。名叫Kiruna。圣诞节的时候,人烟稀少,屋子里很暖和,我就站在窗子前面,看着外面从中午十二点就降临的黑夜。路灯下面飘着雪花。我曾经一时冲动,踩着厚厚的积雪,走到这小镇中心红色尖顶的教堂里。于是就赶上了一场礼拜。讲瑞典语的牧师,六个信徒,还有一个贸然闯入的我。 后来,我就把那个寂静雪白的小镇写进了我的小说里。它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女主角南音的梦中。那其实也是我的梦想。我早就把我在现实生活里不能说,不敢说,觉得说了似乎会显得自己很蠢的话,都写在小说里了。我渴望着终有一天,我和我所有的小说一起,被埋葬在这样的小镇上,在积雪堆里,在这种人烟稀少,雪像是有生命的异乡。 真糟糕,才三百字,我要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我是个肤浅的人,所以我一直都相信,每个人童年的时候都熟悉的那种句式“从前啊……”就是一切小说的开始;每个孩子在故事结束时追问的那句“后来呢”,就是所有写小说的人知道自己必须写下去的原因。 “我编的故事自然
一岁多点的阿治趴在小桌子上翻看森先生做的相册集,毫不意外相册里多张照片的主人公是他和爱丽丝,他皱皱小眉头,看向森先生:我们的合照呢? 森先生笑容凝固: 你从哪里翻出来的啊治酱!我记得我明明把它藏在了 然后,他看到了被他藏在抽屉的最里层的箱子和箱子的锁的尸体被随便扔在了地上。 森先生: ** 首领宰完成计划后生无可恋,交代好一切事之后就奔赴死亡。 远在东京的森先生收到了这条消息,内心有些后悔/
辛千玉:所有人都觉得我配不起你,恐怕连你也这么想的。 宿衷:我没有这么想。 辛千玉:大概你从来不知道吧,我和你在一起,你总是爱理不理,全凭我死缠难打。我不想这样了。 宿衷:那就不这样了吧。 换我对你死缠烂打。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高贵冷艳攻和卑微受谈恋爱,卑微受不卑微了,分手了,攻也不高贵冷艳了,回头追,复合了】的故事。 1v1,HE /
每位向死而生的人,都在世间寻觅着能赋予自我生存意义的人。 在相识之前,霜叶只是茫茫人海中一座孤独无依的岛屿,因听见了对方绝望的求救之音,才循着音源缓缓靠近。 最终,接过某人递来的手,将他拖上了岸。 文案真的愁秃呜呜呜(强忍眼泪)其实是本甜文,理想型的甜蜜HE路线(x) ※CP看似性冷淡实则热衷于说骚话拿了男主剧本的霜妹x拿了女主剧本的黑时宰 、食用说明: ※第三人称,有修罗场,有单箭头,有/
程慕瑾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带着系统穿回来了,回来后她发现自己重生到了好友被拐卖的那一天,为了改变好友后来悲惨的命运,她只能带着系统成为一名侦探。于是她成为了网络上有名的侦探,别的网红都在带货,她却在给网友科普安全知识。 微博账号侦探老少女发布了XXX系列案件告破,逝者安息的消息。众人对于这条信息都是不相信的,这个案子已经十几年了,还没有找到凶手,现在一个微博博主说这个案子已经破了?呵,又是一个/
国民弟弟肖让和同班同学的大合影曝光后, 整个微博都在刷:请问和肖让当同学是一种什么感受??? 五班众人刷到这条微博,对沈意说:同学算什么,应该邀请你去回答一下,和肖让当同桌是什么感受? 沈意低头做题不敢回答, 作为话题当事人,肖让却在课桌下悄悄抓住她的手,低笑道:或者回答一下,和肖让早恋是什么感受 本文又名《我的同桌是大明星》 /
那一天大雨滂沱。 跳崖后,纪棠没有捡到绝世秘笈,而是收获了一个浑身浴血倒地不起眼神如垂死孤狼般锋戾的美少年。 她帮他包扎了伤口,背他走出了大山,照顾了他的生活,劝阻了他的复仇,告诉他:广积粮,缓称王 君子复仇,十年未晚。 最后她养成了一个超级大佬。 横扫一切大小仇家,干掉了渣爹渣妈,把原文的龙傲天男主打得脑浆子都出来了。 唯一脱轨的,就是养成过程中,大佬看她的眼神渐渐开始不一样起来了。 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