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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着——烫,可是好香! 与薄脆的外皮口感截然相反的是多汁而醇厚的鸡肉,能让嘴巴充分满足的一大块鸡肉,质地却极为细腻和滑嫩,味道丝丝入扣,连最内芯都极其入味…… 吕文斌忍不住想,如果能让他把炸鸡吃个够,他就是住豪宅开豪车也愿意啊! 要是再来一口冰啤酒就更好了,那不得爽到灵魂升天? 他意犹未尽的吮着刚刚扎透炸鸡的木签。
就那么两小块,还没仔细品味就没了。
再看金远,仿佛知道吕文斌的打算,嘴巴飞快地咀嚼着,连一旁的酱汁都来不及蘸,炸鸡块就已经塞进了嘴巴里。
反正炸鸡本身已经极有滋味。
“远哥,有酱汁你怎么不说一声?我一直把你当亲哥,你自己吃蘸酱汁的炸鸡不告诉哥们也不要紧,反正我也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记恨你……” 吕文斌扑上来抱住金远,实则把手悄悄伸向炸鸡盒子。
金远啪得一声把吕文斌的手拍开,全身上下都写着抗拒:“你尽管记恨我!我根本没有你这个兄弟!” 吕文斌哀求:“让我吃一块蘸过酱汁的就行!我吃不到今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金远突然说:“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去南来饭馆买一份炸鸡吃。
” 吕文斌的动作一下子停住了。
“对啊。
” “哈哈,”他得意地笑起来,“我都糊涂了,炸鸡当然是在南来饭馆买的,你能买我也可以买。
哈哈哈哈!我走了,金远,你一会儿要是求我,我肯定也分给你,毕竟我一直把你当弟弟看。
” 说完,吕文斌去拿装晶核的袋子。
就在这时,宿舍的门突然被敲响了,门没关,来人把门推开一个缝,通知道:“五分钟后开会。
” 一股奇香从窄窄的门缝里飘出来,来人耸了耸鼻子,“什么味道?” 五分钟……开会……来不及了…… 在吕文斌眼中,南来饭馆和闪着金光的炸鸡离自己越来越远,随后像阳光下的肥皂泡那样消失不见,而金远手里剩下的几块炸鸡却离自己越来越近,触手可及。
吕文斌大叫:“远哥,你是我亲哥,再给我一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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