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艾尔莎帕克有个秘密 艾尔莎帕克自认自己的家庭背景十分神秘。
艾尔莎帕克一直都觉得自己可能是天选之人。
毕竟不是每个黑帮头子都能和超级英雄结婚,而且结婚之后家庭相当和谐。
也不是每个黑帮头子都能有万磁王做爸爸,北极星和绯红女巫做姐姐。
(快银:我不配拥有姓名) ——她说的这个人是她的母亲:杰茜·帕克。
作为超级英雄和黑帮头子的女儿,艾尔莎每天日常发愁——她以后到底是该去继承长生会呢还是该去当超级英雄? “嘿!艾尔莎你在想什么?放学了你还不走?” 班级门口有人在探头进来叫独自坐在椅子上的艾尔莎,艾尔莎惊醒,抬眼皮一看——哦,原来是斯塔克家的弗兰克·斯塔克。
没错,他们上的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
弗兰克长了一双和他爸爸很像的焦糖色的大眼睛,当他认真看着你的时候你总是不忍心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至少艾尔莎就无法拒绝。
她得承认自己是颜控,用妈妈的话来讲那就是:颜控根本不是什么大毛病,大不了以后找一个长得帅的。
当然这话差点让正在喝水的爸爸直接呛到。
但她觉得妈妈说的很有道理。
她觉得弗兰克就很不错,只不过斯塔克好几代的前车之鉴摆在那,让人不那么放心。
万一他跟他爸爸和爷爷似的长大了之后也是花花公子呢? 艾尔莎若有所思的看着弗兰克,对艾尔莎的想法一无所知的弗兰克硬生生打了个寒颤,总有种被什么给盯上的感觉。
后来艾尔莎和弗兰克还上了一所中学…… 可惜都已经十七岁了,弗兰克还是没有过女朋友,这甚至还不如当年的彼得帕克! ——至少彼得是在十六岁的时候遇到杰茜的。
斯塔克家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恋爱困难?! 托尼对自家长相上也就比他当年差那么一点、明明很帅的笨儿子恨铁不成钢,觉得他简直是给斯塔克家丢脸! 然后某一天终于忍无可忍的托尼趁某天小辣椒不在家,决定偷偷带儿子去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这一片校区有两大传说。 一是附中校霸裴允,一挑十毫发无损的事迹流传甚广。 二是三中校草秦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一学期有半学期请病假。 高二开学的时候,裴允转学了,两大传说成了同桌。 刚开始,同班同学都害怕裴允欺负校草,后来,他们眼睁睁看着裴允不知哪来的自信,非要教秦昼学习。 秦昼:你的月考才考了250分。 裴允:分数并不能衡量一切,我要传授给你的是人生经验。 *** 裴允在高二那年被安排/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凌晨三点半,叶尊失眠了,进了一个灵异清凉贴,却因此被拉进了一个由无数恐怖游戏组成的世界。 【房间有鬼,请立刻逃生。】 【邻居家人同学都是厉鬼,谁先杀死你?】 【车上有一个连环杀人魔,不断有人死去,什么时候轮到你?】 在魔神游乐园,所有人类都只有两个身份:宠物或者食物。你看上去又可爱又好吃呢! * 恐怖正剧向无限流,50%剧情(恐怖),50%恋爱(齁甜)。 双标戏精伪装神父大魔王攻X伪装bo/
《物语系列》是由日本轻小说作家西尾维新创作、台湾插画家VOFAN(本名戴源亨)负责插画的轻小说系列,分为First Season、Second Season、Final Season、Off Season和Monster Season五个系列。 作品以21世纪初的日本某小镇为舞台,描述一名高中少年阿良良木历与少女们遇到许多日本民间传说的怪谭故事。本作品跟一般怪谭故事不同,不以击退妖怪或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