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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只带了一个包袱,里头虽装着灯,但因在水里,便没负担。
等他游出老远,惊觉肩上已空时,包袱早没了踪影。
提灯暗吃一惊,自己绝非如此不小心的人。
他沉着气,掉头回游,果真在河底见到包袱。
于是一门心思往下潜,正伸长了手去拿,乍见包袱底下的河沙里窜出一条猩红长舌,直冲他面门而来。
提灯快要闪躲不及,虽侧身避开,却也将包袱失了手。
回眼一瞧,包袱底下哪是什么河沙,分明是铺在河底的一张人皮!不过将头发四肢埋进沙里,眼鼻让包袱挡了,这才鱼目混珠,叫人眼花认错。
这只簌簌一抖,张罗着要往提灯扑过来,未待提灯退开,他脚下已有别的伺机许久,把数尺长的舌头一勾,便缠住提灯脚腕,任你怎么拖动,只似牛皮绳一样绑得越来越紧。
提灯借力在水中旋身,躬着取了先前放回短靴的匕首,刀刃向下,朝那舌头一割,红灿灿的血泼剌发散在水中。
又一抬头,扬起手,瞄准头上那只吃骨翁面中,趁对方全身盖过来时把刀扎过去,用尽力气往下一划,人皮霎时分作两半。
脚下被割了舌那只缓过痛劲,更发了狠要吞他。
提灯只抬脚一躲,心里忖度着这是长年待在河中的一堆死物,它们耗得,他耗不得,一口气沉到底了,若再不出水去,肉体凡胎就要溺在这水里。
便不做纠缠,把包袱一捡,发了力往上游,越游,却越觉古怪。
按道理离河面近了,视野该更亮更清楚才对,怎么他游一会儿,眼见倒愈发暗了? 提灯一时没想明白,但胸中气已不足,只顾着先上去再说。
还有数尺距离,提灯总不见光,眯眼一觑,心下发了冷。
这些吃骨翁比他估计的来得更快! 先前他便疑惑,怎么河底只寥寥几只,那时急着脱身,才当是落单的。
原来这一群群早布在河面处,头尾交织四肢相连,把水面挡得密不透风,等着他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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