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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走到面前,用露骨的眼神打量她。
他们邋遢、流气、眼睛浑浊。
不仅如此,她猜这些人的头脑也不聪明,能混到现在,全靠一股子无知无畏的原始野蛮。
以前位于社会边缘被排斥嫌恶,现在却成为幸存队伍的领头羊,得到尊敬与追随,还有什么事比这种转变更令人膨胀? 白幼薇撑着胳膊坐起来,用慌张的声音喊道:“你们要做什么?不要过来!你们不要过来……” 隔壁餐厅突然安静。
那些细小的说话声全部消失,仿佛所有人都在这一瞬间齐齐睡死过去。
三个混混,一个去抓白幼薇的胳膊,一个去脱她的裙子,剩下一个站在旁边,兴致勃勃举着手机拍摄。
“你们放开我!不要!……不要!救命啊……” 她奋力挣扎,用细弱的声音呼救,身下的金属货架发出吱扭吱扭声响,与混混们恶趣味的笑声混在一起,在这个沉寂的夜晚显得如此清晰,又如此刺耳。
没人来救她。
人啊,在不危及自身利益时总是慷慨,而其他时候,则会将自私与冷漠演绎得淋漓尽致。
也许是动静太大了,装睡也不能,眼镜男披着外套从餐厅那边过来。
混混们的动作停下来,其中一个戴项链的瘦高个,用格外挑衅的眼神看着眼镜男,手里的匕首轻轻掂着,一上,一下,刀尖指着前方,充满威胁的意味。
眼镜男看看那把刀,又看看缩成一团的白幼薇,皱了皱眉,移开视线说道:“动静小点,她哥很快会回来。
” 瘦高个笑了一下,瞥了眼身边的哥们,嘴角尽是嘲讽:“都听见了吗?张总让咱们声音小点。
” 另两个咧嘴坏笑,故意大嗓门的应道:“听见了!声音小点!” 话音落下,又捧腹大笑,猖狂至极。
眼镜男的脸色越发难看。
但他最终没再说什么,转身返回餐厅,不愿管这麻烦事。
“怂蛋!”一个混混朝他的背影啐一口唾沫,满眼鄙夷。
挑衅了领头人的权威,混混们十分有成就感,却没发觉,沈墨已经去而复返,此刻正冷脸站在超市门口。
白幼薇握着毛绒兔子,朝他微不可闻的摇了摇头。
沈墨眉心蹙起,他知道她在想什么。
刚进服务区时,他们给毛绒兔子充了一会儿电,白幼薇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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