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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去追杀其他人。
李当心在这个时候终于反应过来了,回忆起之前在红毛身上看到的文字。
他这个人生来叛逆,你让他做什么,他偏要反着来。
“反话,是反话!” “你想杀掉所有人!” 李当心冲红毛喊道。
红毛愣了一下,又听到她说: “你举起了斧子。
” 红毛反其道行之,偏要放下斧子。
“你不要站在墙角,不要蹲在那里!” 于是红毛走到了墙角,跟一朵蘑菇似的,偏要蹲在那里。
像个带点叛逆的行尸走肉。
另一边,瞎子还在尝试开门。
屡次尝试失败后,他开始砸门。
不应该啊,明明是看上去很脆弱的普通玻璃,可无论怎么用力,都无法打破它。
大家仿佛被无形之物困住了。
说反话固然可以暂时阻止红毛杀人,但也不是长久之计。
因为第二行印刷体明确标注了他是个坏人,他的双手终将沾满鲜血。
现在回想起来,他们刚才在打开笔记本的时候,沈笠回身想要阻止。
“对不起,是我们拖后腿了。
” “那本笔记本,不该打开的……” 是他们太草率了。
李当心因此后悔不已。
可她却听到沈笠平静地说: “那本笔记本确实有问题,但你们打开它,获得线索,并不是错,为什么要道歉?” “就好像明知前路危险,但脚下只有一条路,因为害怕,就在原地等死,永远也不回家了吗?” 萍水相逢不过一小时,可他却如此坚定地得出结论: “可你明明,不是这样的人。
” 一言足以击穿灵魂。
李当心的瞳孔颤动了一下,初见时,她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我知道这次的派件任务很难,但我这个人,不喜欢等死。
” 别人都是听过就忘,偏偏他记住了。
她知道沈笠很厉害。
但先前总觉得这个人强而不自知,天真又愚蠢,利用就可以了,谈不上尊重。
但是现在,她的想法改变了。
兄妹一体。
角落里的李一心也难得鼓起勇气抬头,看了一眼沈笠。
李当心故作坚强地笑了笑,打趣他:“说得好像你很了解我似的。
” 她在置物柜里翻找出一件衬衫罩在了沈笠的脑门上,“你的衣服破了,换这件。
” 李当心很快振作了起来,搜罗信息,梳理线索。
“红毛身上这两行字,不会平白无故出现,很可能是笔记本上的内容,印到他身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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