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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血炎龙 9(1/5)

十五岁的夺罕牵着马,登上低缓的碎石坡,看见了远处灰绿的海。

太阳还未升起,天光阴冷,黑泥滩上刚退过潮,到处是淤积的水洼。

女人弓着腰,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时不时停下脚步,将手指戳进稀泥,抠出一颗蛤蜊丢进篮子。

夺罕有些踌躇,他不知道该跟这女人说些什么,于是就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

战马垂首在风化多孔的碱石缝里寻找食物,一无所获,失望地朝天打了一串响鼻。

拾蛤蜊的女人闻声抬头,发现了石坡上的夺罕,愣住了。

夺罕想,她大概不认得我了吧。

毕竟他们只在一年前的夜里匆匆见过一面,交谈数句,确切地说,是他说了几句话,她呆滞地听着。

但女人忽然丢下篮子,朝他狂奔过来。

她横穿过黑泥滩,没穿鞋的泥脚踩着尖锐沙砾,往坡顶飞跑,瘦弱的身子歪歪倒倒,也不肯跑慢些,只能笨拙地张着两手保持平衡。

没一会儿她就到了近前,扑过来抓住夺罕手腕,像是怕他逃走。

女人很矮,夺罕才十五岁,也足比她高出一个头。

她喘着气环顾四周,没有看到别的人影,又探头往夺罕背后去找,可夺罕是独自来的,这叫她失望了。

女人两眼流露出愁苦的神色,如同一个急于倾诉的哑子。

夺罕被她看得不自在,赶紧从鞍袋里掏出钱袋,递到她面前。

女人慢慢放开了手。

她的手让盐水浸得肿胀发白,每处骨节都歪扭地突出,指甲塞满了湿泥。

她迟疑地伸出这样一只手,让夺罕把装满银铢的小袋放进她的掌心里。

她看看钱袋,又看看他,说了些什么,是临碣郡的渔村方言,夺罕听不明白,她一再一再重复,两手在虚空中比划孩童的身形。

“海市?”夺罕试探地说。

女人拼命点头:“海市,海市。

”她不会说官话,只能用奇怪的腔调重复。

“你女儿很聪明,在天启有人照顾她,也有人教她读书写字,你不用担心。

”夺罕说。

女人听懂了他的话,如获至宝地笑了。

对,没错,你们教她读书。

读一本纯钢的书,只有一页,单面开刃,形状就像柳叶。

你们教她用这本书去砍掉草靶的脑袋。

如果有人想用手指去翻阅她的书,可是会流血的哦。

又是那个声音,轻细地在耳畔响起。

你给我滚。

夺罕蹙紧了眉,在心中呵斥。

我不想听见你的声音!你要我滚吗?它笑了,笑声在他脑海中嗡嗡回响,如同一只在空酒瓮里拼命乱撞的苍蝇。

别担心,这女人听不见我,方鉴明听不见我,除了你,谁也听不见我。

想要我消失,办法倒是有一个——它阴险地压低了语调——就是把你自己的脑袋拧下来。

女人误解了夺罕脸上的怒气,把钱袋急忙又递回他面前,结巴着说:“海市,读书,钱。

”她一身盐腥,葛布裤脚挽到膝上,只要稍有表情,黝黑秀丽的脸上就挤满细细的风霜纹路。

她长得这样粗糙,不知为何却让夺罕回忆起他自己那出身高贵的赛罕母亲,心里某个地方隐约作痛。

夺罕把钱袋使劲塞回海市母亲的手里:“拿着,明年还会有人给你送钱来。

我……我得走了。

”女人一脸茫然,见他翻身上马,急忙要扯住辔头。

夺罕拨转马头,一鞭猛击在鞍后,战马嘶鸣着跃下石坡,奋蹄奔跑,海市的母亲徒劳地追在后面。

直到回头再也看不见人影,夺罕还能听到她在远处凄厉地喊着什么,仿佛燕鸥在长唳。

一年前初见海市的时候,她才六岁,正在荒山中死命奔逃,身后追着一帮明火执仗的官兵。

临碣郡自古以出产珍珠著称于世,各村各镇皆有上缴贡珠的定例,若缴不足数,官兵便要挨户搜刮,将男女老幼全数卖为官奴。

海市的父亲与几个同村男人出海采珠,遇上了鲛鲨,只有她一个人死里逃生,带回一斛鲛泪珍珠。

女孩怀里抱着这样价值连城的异宝,让催缴贡珠的官兵们起了贪念,要将鲛珠私吞。

夺罕拔刀杀了那些官兵,七个,或是八个,他记不清了。

海市跌倒在他们的马车前,褴褛肮脏,像个用稻草填塞的破烂娃娃。

她不是夺罕在旅途中救下的第一个人,也远非最后一个,这些事对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方鉴明对此并不禁止,也从不出面。

天下尽知清海公方鉴明已死,宦官方诸的面目不宜为人所见,他总是安静地留在马车内,隔着两重厚重的帘子,有时夺罕竟会错觉他是一个人独自赶路。

唯独那一天,方鉴明撩开车帘,踏在遍地滚散的夜明鲛珠之间,向那个不成人形的孩子伸出一只手。

其实他们那时候到临碣郡来,只是为了料理一个老头儿。

老头儿在帝修年间就是朝廷重臣,帝旭登基后被召回天启复职,没两年又上表请求归隐,而后回到故乡开办书院。

无论是开蒙的学童,还是年届不惑的乡绅,书院来者不拒,明里讲学授道,暗地里却煽动反叛。

夺罕本来要随方鉴明一同潜入老头儿的书院,却不得不将马车停在荒无人迹的海边,留在车上照看这个新收留的孩子。

方鉴明只去了半个时辰便回来了,脸上尽是密密麻麻的赤红污点。

看见夺罕的表情,他抬手轻嗅自己的衣裳,眉头随即厌恶地微微一拧。

夺罕伸手拦住他:“别过去,你身上都是血味。

我替你拿。

”撩起车帘,探身进去打开衣箱的时候,夺罕看了一眼海市。

女孩仍蜷在车厢角落里熟睡,小脸深深埋进方鉴明换下的外袍里。

她怕黑,却也容易哄,只要在身边留一盏白绢风灯,就能睡得安稳。

他把干净衣裳打成一个小包袱,递到方鉴明手里。

“我去海边洗洗。

”男人说着,解下染血的护手,丢弃在地,顺着碎石坡走向黑夜中喧嚣的大海,一面解开衣带。

什么东西从他的方向飞了过来,夺罕扬手接住,是一只小小的土纸包,缝隙里渗出馥郁甜香。

夺罕从早已揭开的红纸封条处往里看:“桂花糖?什么时候买的?”“当然是动手前,想着你们小孩儿喜欢吃这玩意。

”方鉴明回首一笑。

夺罕抽出一支笔管般的细长糖条,叼在唇边,再低头细看,灰褐土纸上印着的原来不是花,是一只新鲜湿润的朱红手印。

那是谁的血呢?他猛然吐掉了嘴里的糖。

整整一年后,夺罕还记得那糖的滋味,甘甜中有股血的酸凉,几不可辨。

战马的步子放慢了,他连加了四五鞭,催促它跑起来,仿佛海市的母亲还在穷追不舍。

夺罕回到天启城,踏入霁风馆时已是深夜。

他到海市的卧房去看她睡得如何,床上却空无一人。

他心中疑惑,又穿过回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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