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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花猫从鼻子里哼了哼,扭头表示出视金钱为粪土的不屑,却禁不住沅梦的三拉五拽,也不情不愿地伸出猫爪子,喵了一声,跟着他一起去接天上不断掉下的钱。
正当梦猫二人组接得欢快的时候,他们全然没有发现,一道身影在金钱雨中握紧双拳,俊美的脸庞不住颤动,已到了火山爆发的临界点…… (四) 在梦里恣意了一回,在现实里等待沅梦的却是吊在树上的一顿好抽。
他被金不弃抽得要死不活,奄奄一息地讨饶: “大,大鹏兄饶命,小弟并非存心戏弄……只是初次造梦,诸多不熟,只能,只能造出些简单场景,一时变幻不出尊夫人的天容,出现些偏差也是能够,能够……” 金不弃一鞭子抽去,牙齿咬得嘎吱响:“那桃花变成了金钱雨又该如何解释?别跟我说不是因为你贪钱!” 沅梦吃痛出声,抽着气道:“不,当然不是……小弟承认,贪钱也有那么一点,但,但更重要的原因是……” 沅梦惨白着脸,额上冷汗肆流:“梦里那铺天盖地的桃花,瞅得,瞅得人心里发慌……小弟不知怎么,只觉得那桃花格外刺眼,凄艳得像血一样,刺得眼睛生疼,一时就,就幻化不出来了……” 金不弃一顿,手中长鞭坠地。
扶着树脚步踉跄,痛苦喃喃:“桃花格外刺眼,凄艳得像血一样……原来你也这样觉得吗?夭夭,我的夭夭,你竟在梦中都不肯原谅我……” 是夜,无星无月,冷风呜咽。
金不弃放下了沅梦,在树下生了堆篝火,两人围坐着取暖。
沅梦身上那些鞭痕瞧着骇人,实际上并无大碍,金不弃一边替沅梦上药,一边没好气地道:“你这是运气好遇见了现在的我,要是早些年的我,即使我不吃你,‘我’也会吃了你!” 沅梦被一堆“我我我”搅得脑袋都昏了,无暇细究,只抽着冷气呼痛:“大鹏兄,你轻点!” 乌云盖过枝头,风吹林间。
沅梦上好药后,趁金不弃心情尚佳,小心翼翼地问他什么时候放他回百灵潭,金不弃一哼,对沅梦道,他这些年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一直在天南地北地找寻桃花盛开的地方,带只小小噬梦精在身旁也不碍事,总之他有的是耐心,等他何时将梦完整造出,他就何时放他回百灵潭。
沅梦向后一靠,一声长叹。
呜呼哀哉! 两人就这样开始了一路同行。
金不弃已去往了北陆南疆许多以桃花闻名的地方,他下一处要去的是东穆国西边的一处桃花岛,据说岛上四季如春,美若仙境。
金不弃在说起这些时,脸上的神情是从未有过的柔和,沅梦已隐约猜出些什么,对着金不弃一拍肩,豪情万丈:“桃花岛上,桃之夭夭,这一回,你定能寻到你的妻子的!” 金不弃脸色一动,嫌恶地甩开沅梦的手,背转过身,望向万里长空的唇角却微微一扬,弯了眉眼。
沅梦是个话痨,一路上喋喋不休,从百灵潭的大小妖魔说到潭主春妖,再从潭主春妖说回大小妖魔,但说来说去,沅梦说的最多的还是斑斑,对,就是梦中那只叫斑斑的大花猫。
金不弃想到梦里那只顶替白虎,牛气哄哄,仿佛把全天下都不放在眼里的大花猫,脸色不由黑了黑,沅梦却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他说他和斑斑那是患难之交,以命换命的兄弟,没投靠百灵潭之前,他们曾在人间流浪过一段时间。
那时法力低微,穷困潦倒,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得罪了些地头蛇,四处逃窜,相依为命。
饿得最狠的一次是在一个破庙里,外头冰天雪地,沅梦枕着斑斑的皮毛取暖,稀里糊涂地抓起他的尾巴就咬,嘴里还说着胡话,把斑斑咬得甩也甩不掉,最后发狂地一爪子挠去,挠得沅梦脸上添花,险些破了相。
那时沅梦瑟瑟发抖地站在冷风里,看着街头刚出炉的包子流口水,在纷飞的白雪中泪眼汪汪地对斑斑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天上能下一场金钱雨,哗啦啦的,数也数不清,那他要买一马车包子,吃不够还要枕着当被子盖。
许是他的泪眼太过凄楚,把素来不屑做宵小之事的斑斑看得猫毛竖起,竟然“喵”的一声叫,从他怀里凌空扑出,以迅雷之势叼住几个包子就跑,在大雪里风一阵地就没影了。
傻在原地的沅梦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趁包子铺主人还没回过神来,伸出手撒腿就去追斑斑:“娘哟你忘了带上我了!” 两人被民风淳朴,血气方刚的小镇居民一路喊打喊杀地追了九条街,最终被揍得鼻青脸肿,瘫在一条小巷里要死不活,成了两堆烂泥。
外头冰天雪地,他们在昏暗阴冷里的小巷里背靠背,掏出还冒着热气,混杂着鲜血的包子,大口大口地吃。
此后不管沅梦去过多少地方,吃过多少美食,吞过多少美梦,他都觉得,那个昏暗小巷里和斑斑靠在一起吃过的包子,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上面打着“相依为命,相守不弃”八个字的烙印,深深地刻在他心底,成了经年不化的白雪,柔软而绵长,纯粹而厚重。
“相依为命,相守不弃么……”金不弃喃喃着,转眸望向虚空,忽然笑了。
那从唇齿间溢出来的声音低不可闻,轻到正说在兴头上的沅梦都不曾听见。
“……不离不弃,也曾有个人,待我如此。
” 说到前段时间百灵潭的魔眼司瞳大闹人间的事,沅梦多有唏嘘,直感慨着天道无情,命轮难料。
金不弃听得默然半晌,许久,抬起头笑道:“你这噬梦精倒有趣,人人都畏惧憎恶那毁天灭地的魔,你反倒为他说话,同情起那大魔头来。
” 沅梦原本叼着一根草,闻言瞪大了眼一吐:“个中隐情外人哪会知晓?无缘无故的谁想成魔?谁又想众叛亲离,为天地所弃?” 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叫金不弃一震,心潮起伏下,眼前仿佛又浮现出夭夭那张温柔的笑脸,她坐在床边喂他喝药,打着手语安慰他: “你别怕,我不会让族人伤害到你的,你好好养伤……” 体内热血沸腾时,他控制不住地奔出去,失手伤了人,春风谷的居民们将他团团围住,是夭夭及时赶到,护在了他身前。
她骑在白虎上,一指一划地朝向众人打着手语,她说,他不是大魔头,不是异类,他只是和别人有一点不一样,这没什么大不了,无缘无故的谁想成魔?谁又想众叛亲离,为天地所弃? 他遇见她时尚没有名字,尚无家可归,尚是别人眼中的怪物,但她不嫌弃他,为他养伤,为他洗脸,甚至为他取了名字。
不弃,金不弃。
她说,她不会弃他不顾,他也别放弃自己,他更不会为天地所弃。
她比这手语时,眸光摇曳,似一汪清澈的秋水,衬着额间的桃花印记熠熠生辉,叫他看愣了许久。
窗外春风拂动,像有什么吹入了他心底,他终是低下了头,在她温柔的注视下,嘶哑着开了口,说了他来到春风谷后的第一句话。
“好,不弃,谁也别弃谁不顾……从今日起,我便叫金不弃。
” 那一刻,如春风拂面,重获新生,他对上她的眼眸,扬起唇角,跌入那汪秋水中 从此有了名字,有了尊严,有了……家和她。
(五) 故事停在那个时候,也许刚刚好。
那时春风谷的圣女夭夭,为了一个闯入谷中的怪物犯了众怒,被族人们逼着给个交代,最终,在族长的主持下,春风谷的祭坛中央摆起了高高的擂台 族人们想用这种方式留住他们的圣女,族中英勇的小伙子们上台大展身手,一一角逐,谁能打败所有人,站到最后,谁就能娶到那个骑在白虎上的圣女夭夭。
族人们想得简单而美好,春风谷的圣女可以跟族中任何一个勇士成亲,却唯独不能和一个外来的怪物在一起。
擂台说设就设,众人摩拳擦掌,比试一触即发,春风谷里群情激昂。
只有坐在台上一角的夭夭,眸光清冷,依偎着她的白虎,身形孑然而单薄。
族长给了她两个选择,春风谷里不接纳外人,要么将金不弃赶出去,要么她就得接受擂台的设置,接受成为最后那个勇士的妻子。
夭夭从没想过族人们会对她如此相逼,她耳畔响起金不弃对她说过的话。
他说,天大地大,他无家可归,无处可去,惟愿长伴她身旁,朝夕相对,互不相弃,看云和天,听风和歌。
金不弃的歌声十分动听,他幻作金鹏鸟的原形,带着夭夭在云间穿梭,嘹亮的歌声飞得很远很远,远得无忧无虑。
他越来越能够控制自己沸腾的热血了,只要不发作时,他一袭金袍,站在花间的身影温润如玉,对着夭夭一笑,就像人间一个普通的翩翩公子,俊美无暇。
可即便是这样,在春风谷的众人眼中,金不弃仍是个异类。
一个不可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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