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是废话吗?不是同一个时期的东西,怎么能解除黄河龙棺的诅咒?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嘘……”就在我们小声说话的同时,黄智华对着我们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随着石阶一步步的向上,我们已经越来越是接近那些灰色的影子,距离越来越是清楚……隐约之间,我已经能够看得清楚,这些灰色的影子就站在宽大的白色石阶两边,影影绰绰的按部排班向上。
如此整齐的排列,看得我们不由自主的心惊胆颤。
少爷轻轻地拉着我的衣角,低声问道:“老许,你看到了吗?” 我低声骂道:“我又不是瞎子,怎么会看不到?” “这是什么玩意?”黄智华问我。
我摇头,忍不住开玩笑道:“估计是某个欢迎仪式,这个金缕素女很好客,一路安排人夹道欢迎?” 屁!少爷做了个鄙视的手势,冷笑着说,要我们的命才是真的,这丫头不厚道,想男人想疯了,所以想要留我们在这里给她作伴。
不过,话说人家几千年都没有见过男人了,寂寞难耐也在情理中…… 我听着少爷越说越是离谱,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怒道:“等一下开棺后,你就留下来安慰安慰她寂寞的芳心!” 说话的同时,我们已经接近最近的一组灰色影子,即使是在狼眼手电筒的照耀下,依然看着恍恍惚惚的,不是很明朗,但我们四人心中都清楚,这玩意确确实实的存在着。
如今我是走在最前面,就在我的脚踏上同灰色影子同一阶石阶的时候,我的心没来由的向下一沉,而手中的青铜古剑却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在矿工灯的照耀下,散发出清冷的寒光。
不管怎么说,这是唯一的一条道路,不管我们是想要去开金缕素女的棺材,还是想要出去,破除黄河龙棺的诅咒,我们都已经没有退路了。
硬着头皮,我踏上了与灰色影子同一阶石阶,站在同一层平台上,我一手持着青铜古剑,一手举着狼眼手电筒,对着左边的那个灰色影子照了过去。
这——应该算是人吧?至少许多年前他一定是我的同类。
不过,现在却仅仅剩下了一把枯骨,借着狼眼手电筒明晃晃的光芒,我抬头看过去,那是一件灰色的外衣,披在一个已经仅仅剩下枯骨的骨架子上面,我的狼眼手电筒的光柱,集中在了它的脸上…… 两排白森森的牙齿、黑洞洞的眼窝子,在黑暗中透着诡异……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已经剩下枯骨的骷髅,居然直挺挺的站在石阶上,是在守候着他的主人,还是在等待着我们这些不请自来的闯入者? 奇怪!少爷手中也举着狼眼手电筒,连连摇头,光柱在两具灰色骷髅身上扫来扫去,口中念叨着什么。
黄智华好奇地问,有什么奇怪?不过就是两具骷髅而已,大概是殉葬的。
敢于进入墓室的人,自然不会害怕两具骷髅,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感觉奇怪——西周的奴隶制国家,用奴隶给主人殉葬,好象奴隶的身份还不如猪羊,本来是稀松平常之极的事情,但不在的为什么,我心中也有着某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
猛然,我感觉背后的衣服被谁扯动了一下,回头看去,只见丫头拉着我的衣服,低声说:“他们的衣服好生奇怪,暴露在空气中,居然千年不腐”?啊被丫头这么一说,我本能地叫了出来,刚才仅仅是感觉说不出来的怪异,现在我终于明白,原来是这样,确实,没有什么衣料能够保存千年之久,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这些尸体的肉身早就腐烂,可是在腐烂的过程中,为什么这些衣服却完整的保存下来。
而且,这衣服也好生奇怪,形状竟然和现代人的雨衣,连带着头部有个帽子,将枯骨架子遮掩在里面,凭空多了一层神秘与诡异。
我甚至有点惊讶的发现,这些看着灰色的衣服表面,似乎有着吸收光线的作用,尤其当我们手中的手电筒照到它们身上的时候,光线似乎一下子就暗淡了下去。
千年不腐的衣服,这要能带出去,可是价值连城,彻底的颠覆了现代人对古代的了解。
黄智华口中呐呐自语,一边说着,一边居然向右边的一具骷髅走了过去。
“你干什么”?我被他吓了一条,怒道“不能董他们赶紧走”!说着,我忙拉过丫头,快步向前走去,黄智华眼见我们语气不善,无奈也跟随在我身后,似乎要说什么,但终究忍耐住了,从第一排骷髅灰影出现,每隔着三阶石阶,就会出现一对这样的骷髅,我一边快步向前走,一边对黄智华解释说,那些骷髅放在这里,绝对不是装饰品,也许有着厉害的机关设置,还是小心为上,别招惹他们。
就为着那千年不腐的灰色衣服,我就知道这些骷髅绝对不是普通的殉葬品,历史上对有奴隶主的墓葬,多少有点描述——奴隶的身份卑微之极,常常是数十个人一个坑,乱七八糟的乱埋一通,可是如今,这些灰影骷髅出现在主墓室内,就代表着绝对不同的意思,我再次想到刚才那些石阶下零散的尸骸,实话说,那些才符合古代人的殉葬制度。
“我明白”!黄智华倒是好说话,点头说,他会注意。
呜呜呜呜 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猛然,头顶上响起一阵凄凉的哭声,呜呜嘤嘤的传入我们的耳朵。
“什么声音”?少爷跳了起来,急问道。
我抬头,果然,一道道绿色的影子,在灰影骷髅前面凌空打了个转,然后凭空消失在我们的眼前, 该死,我暗骂了一声,心中顿时知道不好,忙着一拉丫头,快步向前冲去,但我怎么都没有想到,就在前面一阶白色石阶上的两个灰影骷髅,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挡在了我的面前我一时脚下收势不住,差点就撞了过去,幸好丫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因父不详,还碍了天下第一尊者的眼,木澍濡茕茕孑立,最后被师兄们迫害关进秘境。 没想到秘境里的上古凶兽都是小可爱,这里还联通了科技高度发达的星际。 呆萌全能小机器人满地跑,种田养花盖房子。 外凶内萌小凶兽层出不穷,蹭饭送宝打坏蛋。 还有星际光粒子、中原子、超高音武器护身。 木澍濡不但没死,还过上了神仙日子。 星际大佬所在荒星一棵草都活不了? 养的小花刚成小妖正调皮,正适合开垦荒星。 星际人民/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